張洽字元德,臨江之清江人。洽少穎異,從朱熹學(xué),自《六經(jīng)》傳注而下,皆究其指歸,至于諸子百家、山經(jīng)地志、老子浮屠之說,無所不讀。熹嘉其篤志,謂黃干日:“所望以永斯道之傳,如二三君者不數(shù)人也。”
時行社倉法,洽請于縣,貸常平米三百石,建倉里中,六年而歸其本于官,鄉(xiāng)人利之。嘉定元年中第,授松滋尉。湖右經(jīng)界不正,弊日甚,洽請行推排法,令以委洽。洽于是令民自實其土地疆界產(chǎn)業(yè)之?dāng)?shù)投于匱,乃籌核而次第之,吏奸無所匿。其后十余年,訟者猶援以為證云。
改袁州司理參軍。有大囚,訊之則服,尋復(fù)變異,且力能動搖官吏,累年不決,而逮系者甚眾。洽以白提點刑獄,殺之。有盜黠甚,辭不能折。會獄有兄弟爭財者,洽諭之日:“訟于官,冒法以求勝,孰與各守分以全手足之愛乎?”辭氣懇切,訟者感悟。盜聞之,自伏。
郡守以倉廩虛,籍倉吏二十余家,命洽鞫之,洽廉知為都吏所賣。都吏者,州之巨蠹也,嘗于倉不獲,故以此中之。洽度守意銳未可嬰,姑系之,而密令計倉庾所入以白守日:“君之籍二十余家者以胥吏也今校數(shù)歲之中所入已豐于昔由是觀之胥吏妄矣君必不忍受胥吏之妄而籍無罪之家也若以罪胥吏,過乃可免。”守悟,為罷都吏,而免所籍之家。知永新縣。一日謁告,聞獄中榜笞聲,蓋獄吏受賕,乘間訊囚使誣服也。洽大怒,亟執(zhí)付獄,明日以上于郡,黥之。
洽自少用力于敬,故以“主一”名齋。平居不異常人,至義所當(dāng)為,則勇不可奪。居閑不言朝廷事,或因災(zāi)異變故,輒顰蹙不樂,及聞一君子進用,士大夫直言朝廷得失,則喜見顏色。所交皆名士,皆敬慕之。
(節(jié)選自《宋史·張洽傳》)
4.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君之籍二十余/家者以胥吏也/今校數(shù)歲之中所入/已豐/于昔由是觀之/胥吏妄矣/君必不忍受胥吏之妄/而籍無罪之家也/
B.君之籍二十余/家者以胥吏也/今校數(shù)歲之中所入/已豐于昔/由是觀之/胥吏妄矣/君必不忍受胥吏之妄/而籍無罪之家也/
C.君之籍二十余家者/以胥吏也/今校數(shù)歲之中所入/已豐/于昔由是觀之/胥吏妄矣/君必不忍受胥吏之妄/而籍無罪之家也/
D.君之籍二十余家者/以胥吏也/今校數(shù)歲之中所人/已豐于昔,由是觀之/胥吏妄矣/君必不忍受胥吏之妄/而籍無罪之家也/
5.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guān)內(nèi)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傳注是指用來闡釋經(jīng)義的文字,它的主要作用在于解說古言使人容易通曉。
B.浮屠是印度古文字梵文的譯音,有佛教、佛教徒、佛塔等不同意義,文中指佛教。
C.倉廩在古代是指儲藏谷物的倉庫,它是專為災(zāi)荒之年用于賑濟百姓而設(shè)立的。
D.黥,文中指古代的一種刑法,即用刀刺刻犯人的面額,再涂上墨,因此也稱作“墨刑”。
6.下列對原文有關(guān)內(nèi)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張洽潛心學(xué)問,深得老師賞識。他探究《六經(jīng)》傳注等典籍的奧妙,閱讀諸子百家、山經(jīng)地志等書;他跟從朱熹讀書,志向堅定,得到朱熹的贊賞。
B.張洽善于變革,百姓因而受惠。當(dāng)時施行社倉法,他向縣里請求,借米三百石,在里中設(shè)立糧倉,鄉(xiāng)里人因此受益;他推行推排法,解決了土地分界不清的弊端。
C.張洽堅守正義,辦事講究策略。在袁州期間,他親自審訊翻云覆雨的大岡犯和狡猾的盜賊,將二人殺掉;他運用計策懲辦了貪婪的都吏。
D.張洽敢于擔(dān)當(dāng),為朝廷分憂。凡是遇上按義理應(yīng)當(dāng)去做的事,他就奮勇向前;凡是遇到災(zāi)異變故,他就悶悶不樂;而當(dāng)聽說士大夫們直陳朝廷得失,他就喜形于色。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10分)
(1)訟于官,冒法以求勝,孰與各守分以全手足之愛乎?(5分)
(2)都吏者,州之巨蠹也,嘗干于倉不獲,故以此中之。(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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