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蕭燧傳原文及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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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蕭燧傳原文
蕭燧字照鄰,臨江軍人。燧生而穎異,幼能屬文。紹興十八年,擢進士高第。授平江府觀察推官。時秦檜當國,其親黨密告燧,秋試必主文①漕臺,燧詰其故,曰:“丞相有子就舉,欲以屬公。”燧怒曰:“初仕敢欺心耶!”檜懷之,既而被檄秀州,至則員溢,就院易一員往漕闈,秦熺果中前列。孝宗初,除諸王宮大小學教授。輪對,論“官當擇人,不當為人擇官”。上喜,制《用人論》賜大臣。淳熙二年,進起居郎。先是,察官闕,朝論多屬燧,以未歷縣,遂除左司諫。時宦官甘昪之客胡與可、都承旨王捴迨宥皆持節于外,有所依憑,無善狀,燧皆奏罷之。時復議進取,上以問燧,對曰:“今賢否雜糅,風俗澆浮,兵未強,財未裕,宜臥薪嘗膽以圖內治。若恃小康,萌驕心,非臣所知。”上曰:“忠言也。”因勸上正紀綱,容直言,親君子,遠小人;近習有勞可賞以祿,不可假以權。上皆嘉納。出知嚴州。嚴地狹財匱,始至,官鏹②不滿三千,燧儉以足用。二年之間,以其羨補積逋,諸邑皆寬。上方靳職名,非功不予,詔燧治郡有勞,除敷文閣待制,移知婺州。父老遮道。幾不得行,送出境者以千數。婺與嚴鄰,人熟知條教,不勞而治。歲旱,浙西常平司請移粟于嚴,燧謂:“東西異路,不當與,然安忍于舊治坐視?”為請諸朝,發太倉米振之。八年,召還,言:“江、浙再歲水旱,愿下詔求言,仍令諸司通融郡縣財賦,毋但督迫。”十年,上言廣西諸郡民身丁錢之弊。事多施行。慶典霈澤,丁錢減半,亦自燧發之。紹熙四年卒,年七十七。
宋史蕭燧傳翻譯
蕭燧,字照鄰,臨江軍人。蕭燧天生聰明有奇才,小時就能寫文章,紹興十八年,考中了進士。他被授予平江府觀察推官。當時秦檜當權,秦檜親黨密告蕭燧,秋試時當調他為考試官,蕭燧問其中的原因,那人說: 秦檜的兒子將要應舉,想把應舉之事托付給你。 蕭燧聽后大怒說: 剛做官,怎么敢欺騙我的良心呢? 秦檜從此對蕭燧懷恨在心。不久蕭燧被貶到秀州,到了那里官員多了,就另換一個官員前往漕闈,秦檜的兒子秦熺果然中了前名。孝宗初年,他被授予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召諸教官輪對,蕭燧針對當時任官制度,提出 官當擇人,不當為人擇官。 皇上非常高興,制定了《用人論》賜給各位大臣。淳熙二年,遷國子司業兼起居舍人。在此之前,蕭燧調查官員的過失,朝廷上的議論多數是蕭燧,因為他做過縣令的經歷,于是就任命為左司諫。當時的宦官甘昪的門客胡與可、都承旨王捴迨宥在朝廷之外都拿著符節,他們行事依靠權勢,沒有好的表現,蕭燧給皇上上奏罷免了他們。當時復議錄取官吏的'事,皇上因此就問蕭燧,他回答說: 如今有得才和無德才的人會混雜在一起,風俗澆薄虛浮,兵力未強,財力未富,應當臥薪嘗膽以求國內安定太平。如果自恃一點小富裕,萌生驕奢心理,不是我所能明白的。 皇上說: 忠言啊! 由于勸諫皇上正紀綱,接納正直的諫言;親近正直有修養的人,遠離奸佞小人;帝王的親信有功勞的可以用俸祿來獎賞,不可以給權力。皇上都高興地采納了。他任職嚴州期間,嚴州土地狹小,財力困乏,剛到嚴州時,官府錢不到三千串,蕭燧勤儉理政。兩年間,勵精求治,以盈余填補拖欠,各地都感到寬松;當時皇上正吝惜授予官職名分,沒有功勞不授予官職,下詔說蕭燧治理郡縣有方,有功勞,授予他敷文閣待制,調他去治理婺州。嚴州送行的百姓站滿了道路,蕭燧幾乎不能走,送出嚴州境外的達千人。婺州與嚴州相鄰,百姓非常了解嚴州的制度,蕭燧沒花多大力氣就治理好了。一年天旱,浙西常平司請求移粟給嚴州,蕭燧說: 東部西部不屬同路,按說不應該給糧食,但哪能忍心對原管轄地區不管不問呢? 為此向朝廷請求,發放皇糧來救濟百姓。八年,皇上詔書召回他,說: 江浙一帶一年兩次旱災,想下詔書以求進諫,仍令各主管部門寬松各縣賦稅,但不要催得太緊。 十年,皇上說廣西一帶百姓的丁稅很難收取。但蕭燧到后事情大多能夠執行。百姓感激皇恩浩蕩,這一帶丁稅減半,也是自蕭燧開始的,紹熙四年去世,終年七十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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