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
這是一篇商討蟲災問題的文章,故名之曰“商蟲”。
“變復之家”認為蟲吃谷物是官吏侵奪人民造成的,身黑頭赤的蟲象征武官,身赤頭黑的蟲象征文官,只要君王處罰“蟲所象類之吏,則蟲滅息,不復見矣。”王充批判了這種謬論,他責問道:蟲子“或時希出而暫為害,或常有而為災,等類眾多,應何官吏?”反過來,有些豪強雖然不當官,但是“威勝于官,取多于吏”,這些人又以什么蟲子作象征呢?他指出,蟲是自然界的生物,其生死自有本身的規律,“生出有日,死極有月”,“使人君不罪其吏,蟲猶自亡”。有時蟲災與污吏同時出現,這是“天道自然,吉兇偶會,非常之蟲適生,貪吏遭署”,不過是巧合而已。“變復之家”硬將不相干的兩件事扯在一起,說蟲吃谷是“應政事”這是“失道理之實,不達物氣之性”。
【原文】
49·1變復之家(1),謂蟲食谷者,部吏所致也(2)。貪則侵漁(3),故蟲食谷。身黑頭赤,則謂武官;頭黑身赤,則謂文官。使加罰于蟲所象類之吏(4),則蟲滅息,不復見矣(5)。夫頭赤則謂武吏,頭黑則謂文吏所致也,時或頭赤身白,頭黑身黃,或頭身皆黃,或頭身皆青,或皆白若魚肉之蟲(6),應何官吏?時或白布豪民、猾吏被刑乞貸者(7),威勝于官,取多于吏,其蟲形象何如狀哉?蟲之滅也,皆因風雨。案蟲滅之時,則吏未必伏罰也。陸田之中時有鼠(8),水田之中時有魚、蝦、蟹之類,皆為谷害。或時希出而暫為害,或常有而為災,等類眾多(9),應何官吏?
【注釋】
(1)變復之家:參見41·9注(3)。
(2)部:西漢分全國為十三部,設刺史十三人,分別負責本部所屬各郡和王國的監察工作。這里泛指地方。部吏:地方官吏。
(3)貪則:當作“貪狼”,與“侵漁”立文相對。貪而無厭,謂之貪狼。侵漁:敲榨勒索。謂侵奪百姓,若漁者之取魚。
(4)象類:類似,象征。
(5)見(xiàn現):同“現”。出現。
(6)魚肉之蟲:指魚、肉上所生的蛆。
(7)白布豪民:指沒有官職的地方豪強。猾吏:狡猾奸詐的官吏。被刑:因犯罪而被判刑。乞:請求。貸:寬免。被刑乞貸:漢代官吏因犯法而被判罪,可以請求按規定繳納一定數額的金錢來贖罪。
(8)陸田:旱田。
(9)等類:同類。
【譯文】
專門為消災而祈禱的人,說蟲子吃谷物是地方官吏侵奪人民造成的。貪婪無比敲榨勒索百姓,所以蟲子吃谷物。身黑頭赤的蟲為災,就稱是武官造成的;頭黑身赤的蟲為災,就稱是文官造成的。假使懲辦蟲子所象征的官吏,那么蟲子就會消失,不再出現。如果頭赤的蟲為災就說是武官造成的,頭黑的蟲為災就說是文官造成的,有時為災的蟲或頭赤身白,或頭黑身黃,或頭身都黃,或頭身都青,或頭身都白得像魚、肉上生的蛆一樣,它們應和哪一類官吏呢?有時,那些沒有官職的地方豪強和被判了刑而請求交錢贖罪的猾吏,他們的淫威勝過官吏,榨取的財物比官吏更多,應和這些人的蟲子的形象又是什么樣子呢?蟲子的消失,都是由于風雨的關系。考察蟲子消失之時,那些官吏未必就受到懲罰。旱田中經常有田鼠,水田中經常有魚、蝦、蟹之類動物,都造成谷物的災害。有的蟲子有時很少出現,而且為害的時間很短暫,有的經常出現而造成災害,同類如此之多,它們應和什么樣的官吏呢?
【原文】
49·2魯宣公履畝而稅(1),應時而有蝝生者(2),或言若蝗。蝗時至,蔽天如雨,集地食物,不擇谷草。察其頭身,象類何吏(3)?變復之家,謂蝗何應?建武三十一年(4),蝗起太山郡(5),西南過陳留、河南(6),遂入夷狄(7)。所集鄉縣,以千百數,當時鄉縣之吏,未皆履畝。蝗食谷草,連日老極(8),或蜚徙去(9),或止枯死,當時鄉縣之吏,未必皆伏罪也。夫蟲食谷,自有止期,猶蠶食桑,自有足時也。生出有日,死極有月,期盡變化,不常為蟲。使人君不罪其吏,蟲猶自亡。夫蟲,風氣所生,蒼頡知之(10),故“凡”、“蟲”為“風”之字(11)。取氣于風,故八日而化(12)。生春夏之物,或食五谷,或食眾草。食五谷,吏受錢谷也,其食他草,受人何物?
【注釋】
(1)魯宣公:春秋時魯國君主,公元前608~前591年在位。履畝:用步子丈量土地。履畝而稅:按田畝收稅。《公羊傳》何注:“履踐案行,擇其善畝谷最好者稅取之。”
(2)蝝(yuán園):蝗蟲的幼蟲。應時而有蝗生者:魯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魯國實行“初稅畝”,一律按占有田地的畝數收稅,從而承認了土地私有合法性。這種措施,遭到奴隸主的反對,稱“初稅畝,非禮也”。漢代董仲舒、劉向把當時出現的蝗災說成是上天對這種改革的譴告,稱它“亂先王制,而為貪利,故應是而蝝生,屬蠃蟲之孽”(參見《漢書·五行志》)。王充是針對這件事提出的問題。
(3)象類:類似,象征。
(4)建武:東漢光武帝的年號。建武三十一年:公元55年。
(5)蝗起:《后漢書·光武紀》:“建武三十一年,是夏蝗。”太山郡:即泰山郡,在今山東中部偏南。
(6)陳留:參見19·12注(16)。河南:郡名,在今河南洛陽至鄭州、中牟一帶。
(7)夷狄:這里泛指西北少數民族地區。
(8)老極:衰竭至極。
(9)蜚(fēi飛):通“飛”。去:離開。
(10)蒼頡:參見11·3注(3)。
(11)“故凡”句:“凡”字和“蟲”合在一起,作為“風(風)”字。
(12)八日而化:指蟲子經過八天時間就要變化成其他東西。《大戴禮·易本命》:“二九十八,八主風,風主蟲,故蟲八日化也。”《春秋·考異郵》:“二九十八,主風,精為蟲,八日而化。”《說文·風部》:“風,八風也。從蟲,凡聲。風動蟲生,故蟲八日而化。”這些都是不科學的看法。
【譯文】
魯宣公時按田畝收稅,馬上有蝝蟲產生,有人說像蝗蟲。蝗蟲不時飛來,遮天蓋日像下大雨一樣,停落在地上吃東西,不論是谷是草都吃。察看蝗蟲的頭和身體的顏色,象征哪一種官吏呢?變復之家該說蝗蟲應和什么官吏呢?建武三十一年,太山郡發生蝗災,西南面蔓延到陳留、河南兩郡,最終進入西北夷狄地區。蝗蟲停落的鄉縣,要以千百計,當時鄉縣的官吏,并沒有都按畝收稅。蝗蟲吃谷草后,一天天衰竭下去,有的飛走離開了,有的停留下來老死了,當時鄉縣的官吏,未必都受到了懲罰。蝗蟲吃谷物,自然有它停止的時期,好比蠶吃桑葉,自然會有飽足的時候一樣。蝗蟲產生出來有一定的時日,完全死掉有一定的月份,期限滿了就會變化,不會永遠是蟲子。即使君王不懲罰他下面的官吏,蝗蟲仍然會自行消亡。蝗蟲是承受風所含的氣而產生的,蒼頡了解了這一點,所以把“凡”和“蟲”字合在一起作為“風”(風)字。蝗蟲從風那里取氣而生,所以八天就發生變化。生活在春夏的蟲類,有的吃五谷,有的吃各種草。蟲吃五谷,是應和了官吏收刮錢財;吃其他的草,又應和官吏收受別人的什么東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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