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充在本篇闡述了“治有期,亂有時”(《須頌篇》)的問題,比較集中地代表了他的自然主義歷史觀。
他認為國家的治亂,世事的變遷是由自然條件決定的,自然條件的變化有一定的周期,所以國家的治亂就有一定的期數(shù),與統(tǒng)治者的德行才能無關(guān)。
王充指出:“世之治亂,在時不在政;國之安危,在數(shù)不在教。賢不賢之君,明不明之政,無能損益。”他認為,天時好,“谷足食多”,天下就太平;反之,“谷食乏絕,不能忍饑寒”,就會“盜賊從多,兵革并起”。所以他認為社會的治亂是由于“命期自然”,是由一種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決定的,與統(tǒng)治的好壞沒有關(guān)系。
俗儒認為君王奉行天意,就會“功成治安”,“風(fēng)調(diào)雨順”;反之,天降災(zāi)禍,使國家衰敗。王充則認為,這種把治亂同“賢君”或“無道之君”聯(lián)系起來的觀點,是只“明于善惡之外形,不見禍福之內(nèi)實。”
但是,王充完全否定了人在歷史發(fā)展中的作用,最終他又難以自拔。
【原文】
53·1世謂古人君賢則道德施行,施行則功成治安(1);人君不肖則道德頓廢(2),頓廢則功敗治亂。古今論者,莫謂不然。何則?見堯、舜賢圣致太平,桀、紂無道致亂得誅。如實論之,命期自然(3),非德化也。
【注釋】
(1)功:通“工”。事。功成:政事辦理得好。治安:社會安定,井然有序。(2)不肖(xiào笑):不賢。不成材。頓:舍棄。廢:損傷,敗壞。
(3)命:這里指的是一種決定人的富貴貧賤的神秘力量,也叫“祿命”,是人胚胎于母體時由于承受了不同的氣而形成的。參見本書《命祿篇》。期:時期,期數(shù)。王充認為國家的治亂興衰是由自然條件決定的,自然條件的變化有一定的周期,所以國家的治或亂就有一定的期數(shù),與統(tǒng)治者的德行才能無關(guān)。自然:自然而然,本來如此。
【譯文】
世俗的人認為古代君王賢明所以道德教化得以施行,施行道德教化就政事成功社會穩(wěn)定;君王不賢明道德教化被舍棄而衰敗,道德教化衰敗就政事失敗社會動亂。從古至今論述此事的人,沒有認為不是這樣的。為什么呢?這表現(xiàn)在堯、舜圣賢招致天下太平,桀、紂政治昏庸招致社會動亂而被殺。按照實際情況來評論,命運的期數(shù)本來如此,并不是君王的道德教化在起作用。
【原文】
53·2吏百石以上,若升食以下(1),居位治民,為政布教,教行與止,民治與亂,皆有命焉。或才高行潔,居位職廢;或智淺操洿(2),治民而立。上古之黜陟幽明(3),考功(4),據(jù)有功而加賞,案無功而施罰(5)。是考命而長祿(6),非實才而厚能也(7)。
【注釋】
(1)這兩句當作“吏百石以下,斗食以上。”今本上下互易,又訛“斗”為“升”,遂不可通。《漢書·百官公卿表》云:“縣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為少吏。”顏注引《漢官名秩薄》云:“斗食,月俸十一斛。”石:古代容量單位,十斗為一石。百石:指月俸十六斛(石)的官吏。百石以下:泛指百官。若:和,與。斗食:指月俸十一斛的官吏。斗食以上:泛指小吏。
(2)洿:同“污”。操洿:品行不好。
(3)黜(chù觸):指降職或罷免。陟(hì志):指升遷或任用。幽:昏庸。明:賢明。
(4)考功:考察官吏的政績。《尚書大傳》:“三歲而小考者,正職而行事也;九歲而大考者,黜無職而賞有功也。”以上兩句參見《尚書·堯典》。
(5)案:依據(jù)。
(6)長(hǎng掌):崇,尚。祿:即“祿命”。
(7)實:核實。厚:重視。
【譯文】
凡“百石”以下和“斗食”以上的各級官吏,處在一定的官位治理老百姓,辦理政事施行教化,教化行得通行不通,老百姓安定與動亂,都是由“命”決定的。有的人才智高超行為廉潔,當官卻沒有取得成效;有的人才智淺薄品行不正,卻治民有方而取得成功。遠古時代罷免昏庸的官吏,提拔賢明的官吏,要考核官吏的政績,根據(jù)政績而加以獎賞,也根據(jù)沒有政績而加以懲罰。其實這是在考察他們的“命”而推崇他們的“祿”,并不是核實他們的才干,重視他們的能力。
【原文】
53·3論者因考功之法,據(jù)效而定賢,則謂民治國安者,賢君之所致;民亂國危者,無道之所為也。故危亂之變至,論者以責(zé)人君,歸罪于為政不得其道。人君受以自責(zé),愁神苦思,撼動形體(1),而危亂之變終不減除。空憤人君之心,使明知之主虛受之責(zé)(2),世論傳稱,使之然也。
【注釋】
(1)撼動:搖動,操勞。
(2)知(hì智):通“智”。
【譯文】
那些論事者由于考察官吏政績的方法,是根據(jù)功效來評定官吏賢與不賢,就說百姓安定國家太平,是賢君的政治帶來的;百姓動亂國家危險,是君王無道造成的。所以預(yù)兆國家危亂的災(zāi)變出現(xiàn)時,論事者就據(jù)此責(zé)備君王,把罪過歸結(jié)到君王施政不符合天道上來。君王接受了責(zé)備并自我進行追究,精神思想愁苦不已,身心操勞,而預(yù)兆國家危亂的災(zāi)變最終也沒有減少消除。白白地使君王的心情沉痛煩悶,讓明智的君王平白無故地受到那種責(zé)備,這是社會輿論和流言造成的結(jié)果。
【原文】
53·4夫賢君能治當安之民(1),不能化當亂之世(2)。良醫(yī)能行其針藥,使方術(shù)驗者(3),遇未死之人,得未死之病也。如命窮病困(4),則雖扁鵲末如之何(5)。夫命窮病困之不可治,猶夫亂民之不可安也。藥氣之愈病(6),猶教導(dǎo)之安民也。皆有命時(7),不可令勉力也。公伯寮訴子路于季孫(8),子服景伯以告孔子(9),孔子曰:“道之將行也與(10),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11)!”由此言之,教之行廢,國之安危,皆在命時,非人力也。
【注釋】
(1)當安之民:“命期”注定該當安定的老百姓。
(2)化:改變。
(3)方:處方,藥方。術(shù):醫(yī)術(shù)。驗:產(chǎn)生療效。
(4)命:這里指壽命。王充認為它是一種主宰人的生命長短的“命”。參見本書《氣壽篇》。窮:盡,終結(jié)。
(5)扁鵲:參見3·4注(13)。末如之何:無可奈何,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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