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喻》作者是明朝文學(xué)家方孝孺,方孝孺又稱“正學(xué)先生”。其全詩文如下:

《指喻》原文:
浦陽鄭君仲辨,其容闐然,其色渥然,其氣充然,未嘗有疾色也。他日,左手之拇有疹焉,隆起而粟,君疑之,以示人。人大笑,以為不足患。既三日,聚而如錢,憂之滋甚,又以示人。笑者如初。又三日,拇之大盈握,近拇之指,皆為之痛,若剟刺狀,肢體心膂無不病者。懼而謀諸醫(yī)。醫(yī)視之,驚曰:“此疾之奇者,雖病在指,其實一身病也,不速治,且能傷生。然始發(fā)之時,終日可愈;三日,越旬可愈;今疾且成,已非三月不能瘳。終日而愈,艾可治也;越旬而愈,藥可治也;至于既成,甚將延乎肝膈,否亦將為一臂之憂。非有以御其內(nèi),其勢不止;非有以治其外,疾未易為也。”君從其言,日服湯劑,而傅以善藥。果至二月而后瘳,三月而神色始復(fù)。
余因是思之:天下之事,常發(fā)于至微,而終為大患;始以為不足治,而終至不可為。當(dāng)其易也,惜旦夕之力,忽之而不顧;及其既成也,積歲月,疲思慮,而僅克之,如此指者多矣!蓋眾人之所可知者,眾人之所能治也,其勢雖危,而足深畏;惟萌于不必憂之地,而寓于不可見之初,眾人笑而忽之者,此則君子之所深畏也。
昔之天下,有如君之盛壯無疾者乎?愛天下者,有如君之愛身者乎?而可以為天下患者,豈特瘡痏之于指乎?君未嘗敢忽之;特以不早謀于醫(yī),而幾至甚病。況乎視之以至疏之勢,重之以疲敝之馀,吏之戕摩剝削以速其疾者亦甚矣!幸其未發(fā),以為無虞而不知畏,此真可謂智也與哉!
余賤,不敢謀國,而君慮周行果,非久于布衣者也。傳不云乎:“三折肱而成良醫(yī)。”君誠有位于時,則宜以拇病為戒!
《指喻》翻譯:
浦陽縣有位青年名鄭仲辨,他的身體強壯,面色紅潤,精神充沛,從來沒有生過病!有一天,左手的大拇指生了一個疹斑,腫起來像米粒一般大,鄭君疑懼給別人看,看的人哈哈大笑,認(rèn)為不值得擔(dān)憂,過了三天,疹粒腫得像銅錢那般大,他更為擔(dān)憂,又拿給人看,看得人像以前一樣笑他。又過了三天,拇指腫得像拳頭那般大,靠近拇指的指頭,都被它牽引得疼痛起來,好象割刺一般,四肢心臟及背脊骨沒有不受痛的。鄭君心中害怕,就去請教醫(yī)生,醫(yī)生看了,吃驚地說:“這是奇特難治的病,雖然病在指頭上,其實成了影響全身的病了,不趕快治療,將會喪失生命。可是剛開始發(fā)病的時候,一天就可治好,發(fā)病三天以后,要超過十天才能治好;現(xiàn)在病已經(jīng)形成了,不到三個月不能治癮。一天治得好,用藥草才可。用艾草就可以了!過十天要治得好,用藥草才可。到成了重病時,甚至?xí)拥礁闻K、橫隔膜,不然也可能有一只手臂殘廢。除非能從內(nèi)部治它,否則病勢不會停止,不設(shè)法從外面來治療,病就不容易治好!”鄭君聽從他的話,每天內(nèi)服湯藥,又外敷有效的良藥。果然到兩個月后就好了,三個月后精神臉色才復(fù)原。
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故,通常發(fā)生在極為細(xì)微,隱而不顯的地方,最后成為莫大的禍患。最初認(rèn)為不值得處理,可是最后會變成沒有辦法處理的地步。當(dāng)初發(fā)生,容易處理時,往往吝惜些微的精力,輕忽它而不加顧慮,等到禍患形成了,花費很長的時間,用盡了腦筋,精疲力竭,才僅僅能把這禍患克服。天下事,像這拇指的,可太多了!我們可以說,一般人能知道的事,一般人自然能處理,在情勢上看來雖然危急,卻不值得過于懼怕;只有那些發(fā)生在一般人不會去擔(dān)憂的事情上,起初是隱藏著而看不到的,一般人以開玩笑的態(tài)度處理它、輕忽它。這就是君子們所深深戒懼的。
從前天下的情形,有像鄭先生的身體一樣的強壯無病痛嗎?愛天下的人,能像鄭先生那樣愛惜他的身子嗎?可是足以成為天下的大患的,何止于像長在鄭先生手上的瘡痏呢?鄭先生對拇指上的瘡痏不敢忽視它,只因為沒有及時看醫(yī)生,因而幾乎形成大病。何況一般人對問題,總是以非常疏忽態(tài)度來看待它,又加上國家久經(jīng)戰(zhàn)亂,民力疲困之后,一般官吏殘害剝削百姓,更加速問題的惡化,此種事情加速禍害的形成是非常嚴(yán)重的!僥幸問題還沒發(fā)生,就認(rèn)為不必憂慮而不知畏懼,這真能算得上是聰明的做法嗎?
我才能低下,不敢籌謀治國大計,而鄭先生思慮周密,行事果決,不是久居平民的人。左傳不是這樣說嗎?:“三折肱而成良醫(yī)。”(一個人如果曾三次折斷手臂,接受那么多的醫(yī)療經(jīng)驗,經(jīng)驗有了,自己也就成為療傷的良手了。)鄭先生以后如果居官的話就應(yīng)該以“拇病”(拇指上面的疾病)的例子來作借鏡。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ushiwen/guji/12563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