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現狀
隨著融資租賃行業規模的擴大,各類融資租賃企業間競爭日趨激烈,國內優秀的融資租賃企業愈來愈重視對行業市場的研究,特別是對企業發展環境和客戶需求趨勢變化的深入研究。正因為如此,一大批國內優秀的融資租賃企業迅速崛起,逐漸成為融資租賃行業中的翹楚!
金融機構類的租賃公司在很多國家成為租賃組織體系中的主導。不過[1] 明確指出“與那些由銀行或全能金融機構提供租賃服務的國家相比,在由單獨的租賃公司運作大部分業務的國家中,租賃的滲透率(租賃在投資性融資中所占比例)更高。其原因在于,后者的相關技能得到了更大的發揮,對市場更為關注。然而在某些市場中,比起那些有機會獲得低成本存款資金的銀行,租賃公司可能處于劣勢,如果在專業租賃公司的市場滲透率達到5%—10%之前,銀行便開始競爭,情況更是如此了。租賃公司是極為有限的銀行競爭對手的一個,它與銀行的競爭有益于租賃業的發展,而當租賃公司受到銀行控制時,這一好處便消失了。”
在中國的現行管理體制下,融資租賃公司作為租賃資產的購置、投資和管理機構,可以是金融機構,也可以是非金融機構。
融資租賃業務本身確實具有融資服務和貿易服務的兩種市場功能。以融資租賃業務具備的市場功能來界定融資租賃公司是從事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還是從事促進租賃物流通銷售的非金融的貿易機構,顯然都不太合適。
融資租賃公司從事的債權投資業務對承租人來說就是融資服務,具有金融服務的性質。但是并不是提供金融服務的機構就一定是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本身是否是金融機構完全由公司的股東背景和公司依照市場準入標準的相關法規取得的經營范圍來確定。
如果其股東背景為銀行、保險、信托、證券等金融機構并達到一定的持股比例,或是公司是依據金融主管部門頒布的市場準入的相關法規設立,除從事融資租賃業務以外,還可以從事吸收存款、貸款、同業拆借等其他金融業務,那么這個融資租賃公司就是金融機構性質的租賃資產投資和管理機構。
如果其股東背景是制造商或是一般工商企業、非金融的投資機構設立的專門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融資租賃公司,企業經營范圍也不介入吸收存款等其他金融業務,那么這個融資租賃公司顯然不應界定為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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