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_層,共(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占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幣)_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幣)_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個月的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zulinhetong/4621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