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依合同的具體含義不同而有所不同。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關系來說,合同的內容是指當事人享有的債權和承擔的債務;合同作為一種法律文書來說,合同的內容是指據以確定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和責任的合同條款。下面是小編跟大家分享的有關合同的信息,僅供參考。
土地租賃合同樣本
合同編號:
本合同在如下當事人之間訂立。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滿足乙方 工程施工生產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就甲方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土地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及其用途
1、租賃土地位置: 市 區 路 號的土地,土地使用證號: 。(若有平面圖或位置圖、土地使用證則可作為附件)。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土地系本人(本人與 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如果是共有,則尚應增加:已經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托租賃,應有土地所有權人與受托人的委托協議書)
2、租賃土地面積:按 計 平方米。
3、本合同所租土地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等]。(具體可以附件的形式予以明確)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主要用于: 。
第二條 期限及交付
1、租賃期限為: 年/月/日;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限屆滿,若乙方因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要求繼續租賃時,甲方予以同意并延長租賃期限。
3、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租賃物交付乙方,甲方交付乙方的土地應達到或滿足的要求或標準為:
(1)
(2)
4、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乙方將租賃物交還甲方,交還時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雙方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執行:
(1)乙方于土地上改造增加的添附物,若乙方不再需要時,則無償歸甲方所有。
(2)甲方要求乙方恢復基本的原狀(合理使用后的自然損耗不在此列)。
(3)向乙方收取恢復基本的原狀所需的費用。
(4)乙方于土地上改造增加的添附物由乙方折價給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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