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出租方”)
乙 方: (“承租方”)
甲方有權將位于 戶外LED大屏中的15秒滾動廣告( 200次/天)出租并取得收益。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合同法》、《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區域的位置和用途
1、區域的位置
2、廣告位的用途
乙方承租廣告位用于經營廣告宣傳。
3、廣告位的改造
乙方辦理完畢改造該廣告位的政府審批手續后,復印件交與甲方備案。
第二條 租期
自 2011 年 月 日起至 2012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限為 1 年。
第三條 租金
1、租金標準
如該廣告位經過改造后,租金發生變化,乙方自向甲方遞交《廣告位改造方案》之日起,按改造后租金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以改造后年租金標準除以365日計算)。
2、期限和方式
(1)支付期限
(2)支付方式
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 元整(¥ /元)。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之約定,向甲方支付各項費用及履行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甲方有權扣留履約保證金沖抵。
本協議終止后,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前提下,甲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第五條 電費
第六條 續租
1、本協議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租該廣告位須于租期終止日前一個月申請。
2、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zulinhetong/4189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