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承租人: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旅游區相關規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美食購物娛樂城場地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約),租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 租賃地點
甲方將位于×××(位置編號: )場地,建筑面積( )㎡,租賃給乙方經營。
第二條 租約期限
1、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五年,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先交租金后經營。
2、租約期未滿,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自行撤離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租約期滿前,乙方欲繼續合作,必須在經營租約期滿前二個月內,同甲方重新簽訂經營租期合同。否則,本合同自經營租期滿之日起自動失效。
第三條 經營范圍
1、乙方租賃甲方場地主要作為: 營業使用,經營范圍包括 .該承租范圍和場地經甲方書面同意,可以轉租。
2、乙方不得隨意改變或擴大經營范圍,若違反,甲方有權收回經營地點,不另行補償;經營中,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對乙方經營商品的品種價格、陳列、促銷等提出意見,乙方須配合并立即做相應的調整。對于超出本合同經營品種范圍的商品,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制止或罰款。
3、甲方有義務保障乙方的經營不受侵犯。
4、乙方如需改變或擴大經營范圍必須用書面的形式向甲方申請并獲得書面準許后方可改變或擴大經營范圍,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租賃費用及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須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半年的租金,即人民幣(大寫) (¥: 元)以后,每半年交一次租金,本著先交租金后經營的原則實施。若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另繳納場地租賃保證金(大寫) (¥: 元),經營期間如無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故意損壞情況,以及未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合同期滿后七日內,甲方如數退還乙方安全保證金(不計息),保證金不可以用作租金抵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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