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為更好地推廣和發展肉雞養殖事業,依照“互利互惠,共同發展,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與河南**集團合作,為明確雙方利益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肉雞養殖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肉雞養殖規模
乙方在 縣 鄉(鎮) 村自建肉雞養殖場,雞舍室內養殖面積為 平方米(新增面積屆時按比例增加投放量,接雛周期和每批放雛量視出雛情況而定,由甲方養殖部根據具體情況掌握)
二、養殖技術及要求
為保證養殖質量,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現有制定的及甲方因發展需要而后續制定的有關養殖方面的管理制度。并保證按相關規章制度操作,所涉及甲方制定的養殖管理制度純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經濟關系的確立
1、乙方通過雞場達標驗收后,全額現金雞苗,飼料,并預交1元∕只的共同保證金,甲方可謂乙方立戶。若辦理五戶聯保手續后,,甲方可適當墊支料款。
2、甲方根據市場供求關系和價格的變化,有權合理調整雞苗、飼料的供應價格和商品雞回收價格,甲乙雙方均從甲方文件發布之日起按變更的新內容執行。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
1、按乙方飼養面積供應適量的健雛雞苗,甲方將接雞計劃提前3-7天通知乙方,接雛時允許乙方到孵化場驗收挑選,對殘、弱雛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2、根據養殖需要提供科學配方的全價飼料。
3、按計劃收回乙方提供無藥殘、無疫病,檢驗合格的商品成雞。
4、無償提供相關技術指導和服務。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zulinhetong/3921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