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自愿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設備的基本情況
1、租賃設備名稱:
2、設備的規格型號:
3、設備生產廠商:
4、設備出廠日期:
第二條、設備租賃期限
起租開始到結構封頂為止,起租時間以現場啟用泵車時間為準,停租時間以甲方向乙方報停時間為準。
第三條、租賃費用結算方式
1、雙方約定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計算租賃費用:
①泵送 元/M3,數量以甲乙雙方現場人員的每次數量簽證為結算依據。
②按月結,租賃期間內,每月租賃費用為 元,工程項目停工緩建、春節期間及冬季停工期間,不計入租賃期間。
2、雙方約定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租賃費用:
①泵車啟用后的第四個月,甲方支付乙方第一個月的租賃費用,依此類推。 乙方應同時向甲方出具發票。泵車停租之時,剩余尚未清算的租賃費于結構封頂之日起六個月內支付。
②其他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良好的作業環境,如平整場地,提供電源、電纜、水源、鋪設混凝土管等。
2、嚴格執行泵送混凝土的技術要求,嚴格把好混凝土的質量關。
3、為乙方操作人員提供住宿。
4、不得將泵車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5、甲方有監督設備安全運轉的責任,甲方有關人員應和乙方操作人員密切溝通,確保使用安全。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應根據承租方需要提供泵車資料復印件。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zulinhetong/3728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