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
甲方:XX項目部
乙方:XX設備(材料)租賃公司
為了提高工程局施工現場辦公,生活臨建設施的利用率,規范項目部的行為,提升企業形象,項目部的活動板房由工程局統一出資采購,局租賃公司進行實物管理,項目部實行有償租賃使用。
為了約束租賃雙方的責任與義務,特制定以下條款:
一、單價:
1、租賃單價12元/月。㎡.不包括土建和水電安裝項目的費用。
2、安裝,拆除費:合計45元/ ㎡ .次。租賃期限實際超過六個月時,該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3、①運輸費:5元/ ㎡ .次(除西藏,新疆,青海,內蒙古,黑龍江等省)租賃期限實際超過六個月時,該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②標的物需安裝至西藏,新疆,青海,內蒙古,黑龍江等省時,運輸費以實際發生為準,由甲方承擔。
二、租賃期限:
預計租賃期限 月。安裝驗收完畢自甲乙雙方簽訂《活動板房驗收交付單》之日起算租期,活動板房在項目施工合同工期內不得報停。租期不足半個月部分,按半個月計算;超過半個月部分,按一個月計算。
項目部活動板房具備拆除條件后,應提前十五天書面乙方;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時拆除,以實際開始拆除日為租賃期限終止日。
三、租賃面積:
按《活動板房驗收交付單》實際尺寸為準。《活動板房驗收交付單》作為本合同有效附件。面積計算規則如下:
1、主體面積=外墻外邊長×寬×層次
2、室外樓梯,走道面積=自然層水平投影面積
3、雨棚面積=雨棚水平投影面積一半
4、總面積=1+2+3
四、服務承諾:乙方保證優質,周到,快捷的服務質量。乙方在接到甲方需安裝(拆遷)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到達現場,負責督促廠家在現場具備安裝條件下20個工作日內安裝完畢,并按約定內容監督,檢查廠家的施工過程。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zulinhetong/3347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