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租賃合同示范文本
聯合租賃合同應該要怎么寫?聯合租賃合同主要是做什么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聯合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供大家參考。
篇一:聯合租賃合同示范文本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宣威市炬能東達天宏昆華紅鑫商砼聯合經營部(以下簡稱甲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 虹橋街道文化藝術中心旁房屋一棟共三層于201x年7月1日交付乙方使用,租賃期為3年。自201x 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
二、本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 29800元(含一年水費)貳萬玖仟捌佰圓整(大寫),按年支付,每年6月1日乙方向甲
方支付次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電費由乙方負擔。
四、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房屋轉租他人,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五、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的配套設施(門、窗、水、電)能正常使用,屬于自然損耗造成的維修及更換費用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支付甲方押金3000元叁仟圓整(大寫),若房屋及配套設施無損壞,房屋到期甲方將此款退還乙方。
六、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七、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八、本合同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二:聯合租賃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為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擴大農副產品購銷,積極發展公司+基地+農產的聯合模式,甲、乙方本著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以下基地租賃合同:
一、租賃范圍
乙方租賃甲方耕地________________畝,雜地________________畝。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_______年。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租賃費用
租賃費為:耕地每畝______元,計______元;雜地每畝______元,計____元。合計租費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租賃費上繳
1.乙方簽約后天內一次性繳清全年的租賃費;
2.乙方需同時繳納保證金每畝—元,不計息,不抵租費,期滿后經驗收認可歸還。
五、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自覺執行甲方和當地政府的有關方針政策,配合做好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環境衛生,安全生產等管理工作;
2.乙方按甲方的需要種植___________產品,種子由甲方提供,乙方支付成本費,達到投售數量(原則每畝上不少于_________千克),甲方返還給乙方種子費;
3.甲方實行保護價收購。__________收購保護價為______元/千克;
4.乙方應確保產品質量,按甲方要求組織生產和栽培,使用農藥須參照綠色產品或無公害生產要求合理選用;
5.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生產信息和技術咨詢,并委派農技人員進行技術輔導,每生產期不少于三次;
6.在同等價格條件下,乙方應確保將產品優先提供給甲方,否則取消基地農產資格,甲方可提前終止本合同;
7.產品交售實行記帳制,投售結束,一次性結算。
六、其他規定
1.乙方不得擅自種植其他產品,更不能種植苗木、桑秧等多年生長作物;
2.現有路、溝、渠等設施無償給乙方使用,但乙方必須做到:“誰租賃,誰使用,誰負責管理”;
3.乙方應嚴格遵守政府的有關土地法規,保持土地形狀和結構完整,禁止在租賃經營的土地上擅自建造永久性設施及挖塘毀田。違者按上級有關文件處理,一切損失乙方自負。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約定條款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2.乙方未按要求種植或投售產品,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取消保證金返還。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調解。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三:聯合租賃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開遠一行電力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開遠市聯眾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開遠市西南路原一行建筑公司辦公樓一層480平方米、北面新建宿舍樓350平方米及新建鋼棚144平方米,及其余附屬院內場地,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場地租期為60個月,自 201x年4月1日起至2016年 6月30日止(免費給乙方三個月的改造建設期)。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無條件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場地: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房屋、場地轉租、分租、轉讓、轉借他人的;
2、利用承租房屋場地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達1個月的,并賠償違約金¥ 15150元;
4、從事商業行為所產生的噪音(參照gb 3096-9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空氣污染或水質污染等妨礙周邊小區居民正常作息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場地,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但租金由雙方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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