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贈與合同模板匯總八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贈與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贈與合同 篇1
贈與者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受贈者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締結如下贈與契約:
第一條 甲方將后記的不動產依以下各條約定贈與對方。
第二條 甲方會同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進行后記的不動產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
第三條 前條的轉讓系以現有狀況下交付乙方。而自簽約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得繼承為后記不動產建筑物的出租人。
甲方須將前述房屋租賃契約書交付予乙方。
第四條 乙方受贈后記的不動產后,應負撫養甲方夫妻之責。
但,乙方應自后記不動產租賃所得租金_________元于每月前交付與甲方。
但,當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時,或乙方生子時,雙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約定。
第五條 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撤銷本契約:
(1)無法履行前述的撫養義務時。
(2)對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條 乙方若因前條任一事由遭致撤銷契約時,不得將后記的不動產轉讓,并應立即將之歸還甲方。
第七條 根據第二條所述后記不動產于辦理移轉登記或交付日之前損壞時,則撤銷后記不動產建筑物的贈與,而僅贈與土地。
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條但書中的撫養費。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人
贈與人(甲方)(簽字):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不動產標示:
(1)土地: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號,面積:_________(畝/平方米)
(2)建筑物:木造房屋二層,面積:一樓_________(畝/平方米),二樓_________(畝/平方米)。上列建筑物正租賃中。
贈與合同 篇2
贈與人:XX(以下簡稱甲方)
受贈人:XX(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債權及股票附負擔義務贈與。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第二條記載債權及股票贈與乙方,而乙方愿遵守合同負擔義務受贈。
第二條贈與標的物
一、債權:
(1)債務人:X
(2)債權額人民幣XXX萬XXXXX仟元整。
(3)利息按每百元日息XXXXX分XXXXX厘。
(4)清償期限X20xx年Xxx月Xxx日。
(5)利息支付期每月末日。
前項債權包括該債權附隨的一切權利在內為贈與。
二、股票:
(1)XXX股份有限公司住所:XXX
(2)面額人民幣XXX仟XXXXX佰元股票XXX張。
(3)股票字號:XXXXXX前項股票包括其利益在內為贈與。
第三條甲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時,將前條所列債權及股票的權利全部即移轉與乙方取得收益。(債權與股票贈與合同)
第四條甲方與債務人XXX關于X20xx年Xxx月Xxx日所訂立的金錢借貸合同,及有關權利證明文件以及股票XXXXX張,即日全部交付乙方收執完畢。
第五條甲方保證贈與標的債權尚有效存在,而以該債務人XXXXX元抵銷或減輕及債的消滅等原因,或其他瑕疵在前無訛。
第六條本贈與合同成立后,由甲方負責將債權贈與要旨以認證通知債務人XXX.
第七條甲方對于股票的贈與,于本契約成立后,亦應負責向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過戶手續。
第八條乙方受贈甲方本贈與標的財產后,如甲方逝世時,乙方應負擔其喪葬費的義務。
第九條乙方違反前條義務時,甲方的繼承人可撤銷贈與,乙方不得異議。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XXX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XXX仲裁委員會仲裁;(債權與股票贈與合同)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X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贈與人(甲方):XXXXX
受贈人(乙方):XXXXX
20xx年xx月xx日
贈與合同 篇3
贈與人能否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當事人之間簽訂了贈與合同后,可能會存在因種種原因不想贈與或贈與給他人后想要回贈與物的情形,那么,贈與合同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撤銷?撤銷贈與合同要從贈與合同的性質、贈與合同的種類以及贈與合同中贈與人享有撤銷權知識來分析。
一、贈與合同的性質
所謂贈與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把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經他人接受而生效的協議。其中,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方的當事人成為贈與人,受領財產的一方當事人成為受贈人。
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無償合同、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均無爭議。理論界爭議較大的是: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還是實踐合同。目前占主流的觀點認為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
諾成合同,是指以締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為充分成立條件的合同,即一旦締約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這種合同中僅有當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還必須有一方實際交付標的物的行為或其他給付,才能成立合同關系。實踐中,大多數合同均為諾成合同,實踐合同僅限于法律規定的少數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的主要區別,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諾成合同自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而實踐合同則除當事人達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才能成立和生效。贈與合同同其他合同一樣,經過要約與承諾,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故為諾成性合同。
在諾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是當事人的合同義務,違反該義務便產生違約責任;而在實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只是先合同義務,違反該義務不產生違約責任,可構成締約過失責任。
二、贈與合同的種類
1、普通贈與合同。
2、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的贈與合同。
3、經過公正的贈與合同。有的贈與合同不僅以書面形式訂立,而且還由公證機關進行了合法有效地的證明。
三、贈與合同中贈與人享有撤銷權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關于“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的規定,這就意味著除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的贈與合同和經過公正的贈與合同之外的普通贈與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撤銷權的設定在于平衡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由于贈與合同確定為諾成合同,則相應的加強了對受贈人的保護和對贈與人的約束,又因贈與合同系無償合同,如果對贈與人與受贈人給予同等保護,則會加重贈與人的負擔。因此從利益衡量角度出發,賦予贈與人相應的撤銷權,以減輕贈與人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贈與合同成立生效后,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任意地撤銷贈與,具有單方的任意性。
四、贈與物交付后,贈與人是否也可以任意地撤銷合同?
贈與物的交付標志著贈與合同予以履行,贈與物交付后,即表明贈與人履行了贈與義務,受贈人受領了贈與物,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雙方之間的贈與權利義務隨之終止。根據誠信原則和維護社會生活的穩定性的要求,贈與人不能反悔,無權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物。但由于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財物無償贈與他人,贈與人具有善意性,為保護該善意性和防止受贈人利用其特殊的地位對贈與人的有關利益實施惡意的侵害。
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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