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贈與合同合集六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贈與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贈與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締結如下贈與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的不動產依以下各條約定贈與乙方。
第二條甲方會同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進行后記的不動產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
第三條前條的轉讓系以現有狀況下交付乙方。而自簽約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可以繼受為不動產建筑物的出租人。
甲方須將前述房屋租賃合同交付予乙方。
第四條乙方受贈不動產后,應負之責。
但,乙方應自不動產租賃所得租金____________元于每月前交付予甲方.
但,當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時、或乙方生子時,雙方可重新酌商前述但書的約定。
第五條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撤銷本合同:
(1)無法履行前述的撫養義務時。
(2)對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條乙方若因前條任一事由遭致撤銷合同時,不得將不動產轉讓,并應立即將之歸還甲方。
第七條根據第二條所述不動產于辦理移轉登記或交付日之前損壞時,則撤銷不動產建筑物的贈與,而僅贈與土地使用權。
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條但書中的撫養費。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動產標示:
(1)土地使用權:
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建筑物
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平方米,_____平方米。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贈與合同 篇2
贈與者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受贈者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就贈與圖書事宜簽署本契約,其前提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后記的圖書贈與乙方。
第二條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后記圖書交付與乙方。
第三條 乙方將受贈的圖書擺設于乙方協會的閱覽室,并委任治理員。供給會員閱覽,保存用度由乙方累贅。
第四條 乙方若未能履約,或善盡保管的任務時,甲方可撤銷契約。
第五條 乙方職欲遣散協會,則對所受贈圖書的處置須按照甲方的唆使。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贈與人(甲方)(簽字):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贈與合同 篇3
有效證件號碼:
乙方(受贈人):______有效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為父子關系,由于甲方年事已高,為方便乙方照顧甲方生活起居,故甲方自愿將位于北京市懷柔區橋梓鎮前橋梓村626號房屋中XXXX間贈予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愿達成贈予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所述房屋贈予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屋坐落于______,
(二)贈予房屋的土地使用證證號為:______;
(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
若該房屋有土地使用權則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贈予,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予。(學生打架調解協議書)
第二條:甲方自建房屋的所有費用由甲方單獨承擔,現經協商一致甲方自愿將其上房XXX間贈予乙方。
第三條:甲方贈予乙方所述房屋的行為,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愿,該贈予行為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贈與人):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住所:______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有效證件號碼:
簽訂地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簽
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贈與合同 篇4
贈予撤銷條件
法律規定贈予是可以撤銷的,不過要在贈予的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才擁有撤銷的權利,而且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才能行使撤銷權:
第一,受贈人嚴重侵害贈予人或者贈予人的近親屬的權利的,贈予人出于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可以撤銷對受贈人的贈予。
第二,有些贈予是基于撫養義務之上的,如果受贈人不履行對贈予人的撫養義務,不論這種義務是法定的還是約定的,贈予人的都可以以此撤銷贈予。當然,如果受贈人是出于一些無法避免的因素而無力承擔起對贈予人的撫養義務,則不構成撤銷事由。
第三,有些贈予合同是附條件的,如果受贈人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則贈予人也有權撤銷對受贈人的贈予。
此外還有一點需要補充,贈予人的繼承人或者監護人也是有理由基于以上的幾種情況撤銷贈予的,但是要在一定的期限內,一般贈予人撤銷贈予的期限是在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的一年內,而他的繼承人或者監護人則要在6個月之內就行使撤銷權,否則撤銷權就歸于消滅。
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八十七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第一百八十八條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第一百八十九條 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一百九十一條 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二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第一百九十五條 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二、贈與雙方辦理免稅手續時,應向稅務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xx〕144號)第一條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贈與雙方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三)屬于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系的公證書(原件)。
(四)屬于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撫養關系或者贍養關系公證書(原件),或者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關系或者贍養關系證明。
稅務機關應當認真審核贈與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資料齊全并且填寫正確的,在提交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后復印留存,原件退還提交人,同時辦理個人所得稅不征稅手續。
三、除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情形以外,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
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四、對受贈人無償受贈房屋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其應納稅所得額為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值減除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贈與合同標明的房屋價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或房地產贈與合同未標明贈與房屋價值的,稅務機關可依據受贈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五、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的,以其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減除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以及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為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可以依據該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的價格核定其轉讓收入。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zengyuhetong/41225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