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是1999年4月任副局長,主持區水利局工作,同年7月,受區人大常委會任命,擔任區水利局局長職務,水利述職報告。任職以來,我認真貫徹區委、區政府的工作要求,自覺接受區人大的監督,盡職盡責,踏實工作,講究方法,注重實效,積極開拓水利事業,各項工作都取得了較大進展。現將任職三年來的工作向常委會述職,請予審議。
一、注重思想教育,努力調動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我剛調到區水利局,正逢水利系統“出事”后干部職工還處在各種外界輿論的壓力之中,情緒波動較大,士氣不振,而以百里堤塘建設為重點的各項工程建設卻是刻不容緩。我認真地把握當時的背景和組織對我的工作要求,按照“對外重塑形象,對內調動積極性,從穩定人心做起,從自我做起”的工作思路,講究方法,穩步開展各項工作。一方面盡快熟悉銜接工作,一方面掌握全局上下干部職工的思想脈搏,從調動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入手,做了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有的放矢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我客觀地對待犯錯誤的老班子成員和其他干部,堅持“正視錯誤,吸取教訓,立足發展,用其所長”的原則,多和他們談心,幫助他們放下包袱,面對現實,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尊重他們,關心他們,調動其主觀能動性,這樣既穩定了上下情緒,又使各項工作特別是標準堤塘建設順利進行。此外,利用各種會議和活動開展思想政治工作,使干部職工認清形勢,正確對待當時的輿論環境,轉移視線,鼓舞士氣,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在做好思想教育和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調整充實了中層干部,將一些群眾反映較大的調整下來,并任用了一部分德才兼備的年輕干部。在用人問題上講寬容,重實干,大膽起用有爭議的干部,使他們在實踐中得到檢驗。對犯過錯誤和調整下來的干部如在工作中表現較好,成績突出,根據需要重新使用,做到“用其之長,避其所短”,實踐證明,這種把用人和育人有機結合起來的做法最后得到了大多數干部職工的認可。總之,通過三年來一直堅持“重思想教育樹正氣、重情感溝通調動積極性、重工作實績使用干部”,全局上下精神狀態和工作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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