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目標責任書一:
根據公司有關制度及20**年度經營發展計劃,與公司簽訂本崗位年度目標責任書。
一、管理目標
1、團結帶領分管部門員工做好年度各部門工作;
2、提高自身素養和業務能力,加強對分管部門的管理;
3、忠于職守,切實履行管理職責。
二、業務目標
1、從公司全局利益出發,制定財務方面的規章制度和業務流程,并監督嚴格執行,保證公司不發生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
2、加強公司財務結算中心的運作和管理,建立分公司(項目部)財務管控機制,提高服務保障水平,確保財務結(核)算真實、準確、及時。
3、負責項目綜合成本控制指標體系建設,動態掌握項目成本執行情況,加強分析與控制,降低資金風險,提供決策參考。
4、負責處理公司稅務事項,加強與稅務部門的溝通和協調,確保公司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不發生被稅務機關查處、處罰問題。
5、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協調合作,加強資本運作,在融資、按揭、擔保等方面與有關機構開展合作。其中:年融資額不低于3億元,按揭回款不超過2個月、動態余額不高于5000萬元。
6、拓寬融資渠道,協助擬定公司上市規劃方案,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三、職業操守目標
認同公司管理理念,忠于公司利益,執行公司制度,保守公司機密,恪守職業道德,履行崗位職責,全力為公司效力。
四、工作權限與權利
1、擁有管理、監督分管部門工作和員工的權利;
2、向公司提出工作建議或業務實施方案;
3、對分管部門及人員崗位設置、招聘辭退及考核獎懲的建議權利,對公司涉及本人的處罰決定有解釋和申訴權利。
4、行政管理費用500元以內的審批權。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shuxin/3490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