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戶秸稈禁燒承諾書一:
為有效防止秸稈焚燒,持續改善我鄉大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江油市秸稈禁燒工作安排,結合我鄉實際,特制訂目標責任書。
一、秸稈禁燒工作實行“屬地管理、源頭控制”的原則,村民委員會是責任主體,村委會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各社代表是本社具體責任人。各戶戶主是直接負責人。各村要成立秸稈禁燒工作組,對轄區秸稈禁燒工作實施統一組織、協調、督查、指導。
二、要與轄區各社、農戶簽訂秸稈禁燒承諾書,并把秸稈禁燒納入《村規民約》。嚴格落實村、社干部包農戶、農戶包田塊的禁燒工作制度,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監管到位。
三、加強輿-論宣傳和監督,要加大秸稈禁燒工作的宣傳,明確任務和監管職責,充分利用標語、會議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公開張貼縣政府關于秸稈禁燒的通知,村、社干部要主動上門宣傳焚燒秸稈危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四、在秸稈禁燒重點時期,各村、社要成立禁燒巡防應急小分隊,每天深入村、社、田塊,全方位、全時段、高頻率、高強度地監控檢查,一旦發現焚燒現象,快速出擊,及時撲救,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以500元以下罰款或5日以上10日以內拘留。
五、鄉政府將對秸稈禁燒工作進行綜合評比,并作為各村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成績突出的村進行通報表彰。對秸稈禁燒工作不力、出現嚴重焚燒現象的,按《 縣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進行問責。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鄉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各一份。
農戶秸稈禁燒承諾書二:
我們一定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的號召,自覺按照《關于農作物秸稈禁燒禁拋和綜合利用的通告》的要求,堅決做到:
1、 各農戶做到“無露天焚燒秸稈”的現象發生,確保實現 “不見火光,不見煙霧”的新農村。為全面推進秸稈禁燒禁拋和綜合利用工作,根據市鎮相關要求,實行考核獎補辦法,凡農戶秸稈全量還田的,經驗收合格則每畝予以獎補20元;凡農戶將秸稈集中堆放的,則按每畝15元進行獎補;如不能實現秸稈全面禁燒禁拋,發現有燒、拋現象的,則整個村不享受獎補政策。
2、科學利用秸稈,及時清運自家麥秸、及時翻耕滅茬、及時上水或播種,保證自家農田不著一把火、不冒一處煙,不污一條河,不損一棵樹,爭當遵紀守法的楷模。
3、認真做好家人、親戚、左鄰右舍的說服教育工作,共同遵守相關規定,真正實現秸稈全面禁燒和綜合利用,促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打造美好家園獻出自己一份力量。
4、帶頭使用裝有切碎裝置的收割機械,在鎮確定的秸稈全量還田區域內,未安裝切碎裝置的收割機不下田收割。
由于焚燒亂拋農作物秸稈會嚴重污染環境,并存在火災隱患等負面影響,政府三令五申禁燒禁拋農作物秸稈,承諾人知道焚燒亂拋農作物秸稈的危害。現鄭重承諾,本人夏季絕不焚燒亂拋農作物秸稈,如有違反,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shuxin/3051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