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制樣
填 寫 說 明
一、本申請書封面“申請編號”、“申請日期”、“受理編號”、“受理日期”由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受理人填寫,本申請書的其他內容由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填寫。
二、本申請書用鋼筆、簽字筆填寫或者用打印機打印文本,字跡要清晰、工整。
三、本申請書中“企業”,是指生產單位(或者申請單位)隸屬的依法設立且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申請單位”是指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企業所屬子公司、中央管理的企業所屬分公司;“生產單位”是指企業所屬分公司、子公司下屬的生產單位。
四、本申請書表格的填寫方法:
⒈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只填寫“申請單位”和“申請單位意見”欄;
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所屬分公司、子公司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除分別填寫“申請單位”和“申請單位意見”欄外,還要分別填寫“企業”和“企業意見”欄;
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所屬分公司、子公司下屬生產單位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則填寫全部欄目。
五、本申請書表格中“成立日期”欄,填寫批準成立的日期。
六、本申請書表格中企業的“名稱”欄,填寫工商登記名稱;單位的“名稱”欄,填寫全稱;企業的“地址”欄,填寫工商登記地址;單位的“地址”欄,填寫所在地詳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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