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保留意見
注冊會計師認為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符合合法性與公允性,沒有在審計過程中受到限制,且不存在應當調整或披露而被審計單位未予調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項時,應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介紹:
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是最普通的審計報告。據國外文獻統計,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90%以上都是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我國的比例可能低一些,主要與企業的質量有關。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符合合法性與公允性,沒有在審計過程中受到限制,且不存在應當調整或披露而被審計單位未予調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項時,應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在決定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如果認為審計報告不必附加任何說明段、強調事項段或修正性用語,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即標準審計報告。
二、保留意見
被審計單位沒有遵守國家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當注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就其整體而言是公允的,但還存在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情形,會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介紹:
保留意見適用于被審計單位沒有遵守國家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只有當注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就其整體而言是公允的,但還存在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情形,才能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所報告的情形對會計報表產生的影響極為嚴重,則應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因此,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被視為注冊會計師在不能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情況下最不嚴厲的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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