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要對責任人任職期間的工作業績、存在問題及應負的責任做出反映和評價,其審計結果具有結論性的作用,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撰寫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應重點把握以下幾個原則:
一是實事求是。鑒于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和潛在風險,審計報告應堅持以事實為依據,始終圍繞“經濟責任”這一主題來反映責任人的履職情況,用寫實的手法來說明任職期間所在單位的經濟營運狀況,以及重大決策、對外投資、償債能力等方面的情況。對審計認定在財政、財務收支管理及相關經濟活動中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業績等,給于充分肯定并加以表述;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就其問題的性質、程度、后果等進行深入分析和評價,并對問題的性質、造成問題的原因和危害性進行實質性的表述,使報告閱讀者、使用者對審計查出的問題有比較透徹清晰的認識;所作結論要觀點明確,是非分明,表述清楚,切忌含含糊糊,模棱兩可,甚至造成主次不分,背離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
二是突出重點。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反映的事項不能包羅被審計單位及責任人履職情況的各個方面和所有細節,必須抓住重點,把審計發現的問題、重點事項、責任界定等,進行認真總結、提煉,歸納到審計報告上。對重點、關鍵問題及事項,要進行必要的展開,說清講透;對一般問題、次要問題,只作簡略敘述,一帶而過,使報告閱讀者、使用者一目了然,印象深刻,繼而據以作出準確判斷及相應決策,以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效應和作用。注意和避免在反映問題及重點事項時,未加分析、整合、提煉和取舍,而直接堆砌到報告上,致使審計報告表述不清,概念模糊,主次不分明、重點不突出、分類不正確,影響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質量和效果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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