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審計人,求廉;讀審計書,求新;知審計事,求精。做審計藝術的探索者,做財產的看護者。審計人必須有個圈子,讓我們共赴未來。審計路上,一起走!以下是怎么出具審計報告:

怎么出具審計報告
一、出具審計報告的基本流程
1、編制審計差異調整表和試算平衡表
2、獲取管理當局聲明書
3、執行分析性復核程序,對審計底稿全面復核(項目經理、部門主任復核)
5、完成事務所質檢審核
6、就審計結果和審計報告類型與被審計單位交換意見
7、出具正式審計報告
二 、審計報告的作用
1、鑒證作用:注冊會計師是以超然獨立的第三者身份,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能得到政府有關部門、股東、債權人、潛在的投資者和社會公眾的普遍認可,具有鑒證作用。
2、保護作用:注冊會計師通過審計,對被審單位出具不同類型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可以提高或者降低報表信息使用者對會計報表的信賴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對被審單位的財產、 債權人和股東及企業利害關系人的利益起到保護作用。
3、證明作用: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審計任務完成情況及其結果的總結,它表明審計工作的質量并明確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對注師能夠取到證明和保護作用。
三、審計報告的主要類型
1、注冊會計師對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審計報告劃分為標準審計報告和非標準審計報告兩類
2、標準審計報告是指不附加說明段、強調事項段或任何修飾性用語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3、非標準審計報告包括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和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4、審計報告報告日期: 不應早于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批準修改后的財務報表的日期
5、管理層的責任段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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