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任審計報告是解除離任法定代表人在其任職期間應承擔的經濟責任、證明其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重要參考。下面為大家推薦的是法人代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范文,歡迎閱讀參考。
**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根據上海楊浦商貿(集團)有限公司楊商審(2012)1號的審計通知書,我審計室于2012年2月20日,對**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同志201*年11月至201*年12月任期內經濟責任,依據所在單位提供的會計資料及相關資料進行了就地審計?,F將審計情況報告如下:
—、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
**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年11月27日,注冊在上海市楊浦區隆昌路619號327幢107室,法人代表**,注冊資本人民幣壹拾萬元。有上海楊浦經濟發展總公司投資,經濟性質為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獨資),主要經營企業管理及咨詢,商務信息咨詢,勞動保障咨詢,投資咨詢,人才咨詢,財務咨詢。會計核算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
**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作為上海楊浦經濟發展總公司的招商平臺,承擔上海楊浦經濟發展總公司系統的招商引資和專項扶持資金的結算工作。現有管理人員7人(勞動關系均在上海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外聘保潔工1人,已招商532戶。
**同志于201*年11月至201*年12月末擔任**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及其財務張嵐敏對提供的會計資料及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做出了書面的承諾。
二、審計結果
根據對**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會計資料核實情況:
1)資產、負債、損益的核實情況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shenjibaogao/1053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