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領導離任審計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離任審計報告是全面總結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過程和結果的文件,它起著對被審計人任職期內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公證的作用。
比較規范的離任審計報告除標題外,應由以下幾個部分的內容構成。
一、導語部分
其內容包括:①稱呼:即主送機關名稱。②審計依據:如某文件號。③審計時間及審計對象。一般來說,導語部分應簡明扼要,文字不宜過多,百多字即可。
例(導語部分示范):市委組織部:
根據X組審函
(1998)X號通知,我局派出審計組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對某某(單位名稱)原任法人代表(姓名)同志x年x月至x年x月任期內的經濟責任,依據所在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了就地審計。現將審計情況報告如下:
二、被審計人所在單位的概況部分
離任審計報告的這部分內容與資產負債損益審計或財務收支審計報告的內容基本相同,主要是將被審計人所在單位的性質、資產、人員結構、內部機構設置等情況,簡要地向委托人進行報告,所不同的是:離任審計報告在這部分中要指明被審計人的任職時間。
三、審計結果部分
離任審計已經逐步成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之一。由于行政事業單位與企業的職能和性質不相同,審計結果部分的內容也不盡相同。
l.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審計結果的內容包括:
①預算內外資金(包括預算的執行)活動情況。
②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包括違反國家財經法紀的事項S被審計人虛報冒領多拿補貼和報酬的事項;其他涉及到被審計人的經濟責任事項。對于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應據實陳述,以直敘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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