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是確定建設項目前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工作,是在投資決策之前,對擬建項目進行全面技術經濟分析的科學論證,在投資管理中,可行性研究是指對擬建項目有關的自然、社會、經濟、技術等進行調研、分析比較以及預測建成后的社會經濟效益。
由鄂爾多斯市東勝區發展和改革局主持,在鄂爾多斯市召開了《富興花園三期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專家咨詢評估會議。鄂爾多斯市東勝區發展和改革局、鄂爾多斯市建銀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乘風交通咨詢有限公司等單位的領導和代表,以及專家組成員(名單附后)出席了會議。專家組審閱了可行性研究報告,并聽取了編制單位的匯報后,提出如下咨詢評估意見和建議:
一、總體評價
編制框架內容基本符合可行性研究報告要求,但在建筑規模的確定依據、建筑和結構設計方案說明、消防內容和建筑設備選型等方面沒有達到編制深度要求,缺乏附圖,核實總投資。建議重新編制。
二、具體意見和建議
(一)總論、建筑、結構
1、報告已提供凈用地面積、綠化率、停車位數量,未提供基底面積和道路面積,建議報告補充完善。既為三期工程,應先說明地塊現有設施。市場預測應針對項目內容進行。
2、“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意見書”要求本項目建筑密度<20%,而本項目實施方案確定的建筑密度為26.5%,超出規劃條件,建議說明理由,并重新確定實施方案建筑密度。
3、“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意見書”要求本項目建筑高度<80米,而本項目實施方案雖說明各建筑總層數,但未提供實施方案各建筑高度,也未說明主要建筑高度是否滿足規劃條件,需補充實施方案各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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