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聯營計劃書
聯營計劃書 經商定,xx物貿有限公司與xx貿易有限公司本著兄弟貿易合作,共贏共利,資源共享的方向發展。商定:山西利劍貿易有限公司愿意將長期代理的品牌貨品—[潞城興寶]低銷于山西峰鑫偉業物貿有限公司。
計劃參與者: 貨品—[潞城興寶]表面標志LG xx物貿有限公司代表人林xx,以下簡稱甲。
xx有限公司代表人林xx,以下簡稱乙。
期間雙方以此為例,循序步進,共贏共合。擬定內容都經雙方商議并同意,合作間為保各方權益互相遵守以下:
1. 簽訂計劃,協議生效后。乙承諾以月計算,每月甲所成交LG量額達350噸,如數返
還利潤每噸20元。則未達量的同時,已成交量作業差于350噸之間的每噸追加10元懲罰金。
2. 單筆交易以提完貨和付完款后,才屬于已成交作業。否則不算返利限定量中的累加數
量。甲沒提完貨時必須在3天內付清,逾期未還清的款額折合噸位追加每噸10元的滯納金,以此為起點另外拖欠日每天累加5元/噸,甲必須以此為戒及時還款,否則不進行新的成交。(1日提貨3日還款,特殊情況4號還款暫不加罰款,到5日還1日的貨款已經要加收滯納金10元,6日則加15元)
3. 乙每天應及時向甲傳輸當日LG所有貨位貨品規格及廠家規格型號,正確引導甲,不
得掩蓋實情謊報庫存。同時給指導當日乙公司成交價。甲以指導單價成交的,乙同意每噸保留有10元的合理利潤。若甲有能力能做現金交易的成交,在以上基礎上再讓10元/噸。以上都不屬于達量返利的份額。
4. 甲乙雙方可選擇性互相建議,甲在乙所指導內容如有質疑必須在第一時間提出疑慮,
逾期不可做成交阻礙之借口。乙有權監督甲在每單筆單價作成交時是否有惡意拋售,或套取現金,或惡意強接客戶。特殊情況甲因提前作解釋申請,未經允許甲不得違規。經核實,乙將追究甲的責任,后果視情節定,甲不得悔退。
本協議亦甲乙雙方介于買賣與友情的君子協議,違規者視小人雷同。棄之不得怨言! 此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共兩份。尊重則互相保留,失之心遭遣!
以上書定內容待雙方簽字既是接受。無見證人。無章法借鑒。
甲:xx物貿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xx貿易有限公司(代表人)
身份證:身份證:
名章: 名章:
日期:20xx年8月12日星期五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jihuashu/953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