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款合同(通用6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正規(guī)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民間借款合同(通用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民間借款合同1
借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借款方借款人民幣叁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xx年1月起至xx年12月止,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借款方有權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使用借款,借款方有權收回部分借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guī)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借款方的借款,借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借款方的檢查、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zhí)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zhí)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借款合同2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一、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1、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 元。
2、出借人以現金方式支付 元。
三、借款利率: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內,雙方約定利率為月息 %,借款人如果不按期歸還借款,視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共 個月。
五、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規(guī)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及利息。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
(三)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按每天計收違約金,直到全部本息還清為止。
六、權利義務
(一)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二)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財產(動產和不動產)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采取保全措施。
七、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用由用 ,小車車牌號為 ,作抵押擔保,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 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guī)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八、在借款人發(fā)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承諾以其全部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yōu)先償還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九、借款人和保證人必須提供真實的信息資料、印鑒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資料和印鑒章不真實,導致出借人該筆出借款損失的,借款人和保證人認可出借人以經濟詐騙的方式來追償。
十、若借款人到期不還款,甚至本合同項下的電話出現關、停、掛機等現象的,出借人將通過法律手段和社會輿論壓力等多種手段來追償。出借人有權在公共場合包括重復公布借款人及保證人的姓名及拖欠、逃避情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廣播、網絡、張貼布告等,直至全部實現清償為止。
十一、如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還款義務,提起訴訟的,出借人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保證人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證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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