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外匯借款是指生產出口商品,以及能直接或間接創造外匯收入的企業,因進行挖潛、革新、改造所需短期外匯資金,而向中國銀行申請取得的借款。
短期外匯借款主要用于引進先進技術,進口國內短缺的設備和材料,擴大出口商品生產能力,提高產品質量,增加花色品種,改進包裝裝潢,進口國內短缺的原料、輔助材料加工成品出口,發展交通運輸、旅游事業,對外承包工程,支持對外加工裝配、補償貿易業務;支持直接或間接創造外匯收入項目所需短期周轉資金等。
借款企業使用短期外匯借款,須向中國銀行(在未設中國銀行機構的地方向當地中國工商銀行)辦理申請手續,提交使用短期外匯貸款申請書、批準的建設項目文件和進口物資清單;已經落實的國內配套計劃和有關合同副本等。用出口商品還款的項月,要有生產單位和外貿公司簽訂的產銷,還匯合同或協議。
借款批準后,借款企業立即到中國銀行訂立借款契約、開立貸款帳戶,并辦理進口訂貨。借款期限,借款用于進口原料,輔料加工出口的項目,期限為1年,用于進口設備(包括制造設備的材料)的項目,以及其他借款項目,期限均不得超過3年,使用買方信貸的借款項目,期限不得超過5年。
借款應按照《中國銀行短期外匯貸款辦法》的規定,可以按有外匯收入的單位和不直接收入外匯的單位,分別國營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的還款資金來源,到期歸還借款,引進技術借款見。短期外匯借款。
短期外匯借款合同
借款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貸款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號文件批準的_________項目。所需資金經甲方申請,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短期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_________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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