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建議書又稱立項報告,是項目建設籌建單位或項目法人,根據國民經濟的發展、國家和地方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生產力布局、國內外市場、所在地的內外部條件,提出的某一具體項目的建議文件,下面為大家分享了學校建設項目的建議書,歡迎借鑒!
一、總論
1、項目名稱:尋烏縣民營實驗小學
2、項目法人:尋烏縣教育文化體育局 曾志堅
3、建設地點:縣城新羅開發區尋烏一中旁邊,占地50畝
4、建設內容:新建一所尋烏民營實驗小學(可寄宿)
5、建設規模:可容納3000人左右的學生,共60個班
6、概算投資:項目總投資2500萬元,資金來源招商引資
7、效益分析:每生每年1500元3000人=450萬元,除60萬元的日常開支,年利潤390萬,約需6-7年收回成本
二、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一)項目背景
尋烏縣地處閩、粵、贛三省交界處,是東江源頭縣,這里山青水秀,美麗富饒,是聞名全國的“中國蜜桔之鄉”、“臍橙出口基地”、“中國水電大縣”。
近年來,尋烏的經濟得到飛速發展。
尋烏縣轄15個鄉(鎮),179個行政村,5個居委會,全縣總人口31萬多人,其中縣城人口5萬多人。
隨著城市進程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縣城人口不斷增多,預計2010年縣城人口可達8萬多人。
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現有學生62849人,其中高中生4013人,職校生420人,初中生17445人,小學生32971人,在園或學前班幼兒8900人。
目前我縣縣城只有3所小學,97個班,學生6713人。
由于3所小學場地所限,不能繼續擴展,所以造成3所小學成班率居高不下,一個班最多的達80多人。
按教育部班額要求,超班額學生1963人。
為解決小學生就讀難的問題,根據縣城小學布局、城北新羅開發區新建一所高起點、高標準的一流小學勢在必行。
(二)優惠條件
1、投資辦學屬于公益性事業,政府無償劃撥提供學校建設用地50畝。
2、政府負責三通一平和各種行政規費的減免。
3、辦學具有自主權,學校可向全縣招收不同年級的小學生。
4、教職工實行聘任制,可外聘或向公辦學校選聘教師,教師享受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待遇。
按編配足教師,每年由教育、編辦、財政核算編制,編制內教師工資全部列入財政預算。
5、提高收費標準,依照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條例,經教育、財政、物價、紀委核準,可提高收費標準。
6、學校同樣享受上級下拔的生均公用經費。
(目前小學生每人每年300元)
(三)項目建設的意義
校址環境優美,學校新建縣城新羅開發區,發展空間大,人口相對集中,尋烏一中、左岸香桂、龍灣商城、金福樓等高檔商居樓先后落戶于此,交通便利,環境優美,是建校的風水寶地。
新建尋烏民營實驗小學,已列入尋烏縣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鞏固和提高義務教育階段的入學率和普及率,促進基礎教育的發展,為尋烏培養更多的人才,是項利國利民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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