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違反財經紀律的檢討書(一)
XXX:
我于11月25日在農場茶苑小區新居,按當地習俗舉行了入宅儀式,共擺了20桌宴席,招待同事、朋友、老鄉、同學等,該事被《南國都市報》報道后,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大的影響。通過農場黨委、場領導的批評幫助,(農墾)總局紀委調查組也對本人所犯的錯誤進行了批評指正,近兩天以來,我針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深刻的反省,充分認識到自己所犯錯誤的嚴重性,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做為一名黨員干部,沒有按照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帶頭違反了中央的八項禁令;二是放松了個人世界觀、價值觀的改造,認為按習俗小擺宴席、收點禮金,沒有關系,這是舊的思想觀念的體現,而自己卻沒有認識到;三是對個人、單位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沒有考慮。
擺喬遷宴席大收“紅包”,我做錯了。我要以正確的態度對待組織的處分。
XXX
2017年XX月XX日
2017年違反財經紀律的檢討書(二)
縣委、縣政府:
在20XX年8月2日省上“小金庫”專項治理檢查組對清源鎮政府財務檢查過程中,發現鎮政府將部分拆遷補償費和拆遷戶購房款合計4096721.9元以私人名義單獨存放,形成帳外資金。其中:支付拆遷補償費2544011.84元,支付拆遷戶安置房工程款1146400元,購置車輛、服裝等其他指出374348.62元。截止目前,單位在私人賬戶存款余額31961.44元。以上問題被查出后,作為黨委書記,對此深感震驚、愧疚和不安,近日來本人認真反思,深刻自剖,現檢討如下:
一、對問題嚴重性的認識
我鎮發生如此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作為清源鎮黨委書記,我負有全部領導責任,我將認真配合上級相關部門的調查,誠懇接受組織的一切處理意見,并就相關問題扎實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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