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12月24日,街道黨工委書記李興兵主持召開黨政辦公會,就相關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現紀要如下:
一、關于農業公共服務中心資金缺口
會議決定,中心工作人員公用經費(不含“以錢養事”人員)及20xx年專項工作經費缺口按以下執行:
1、處財政按每人每年8000元標準安排公用經費,從20xx年開始執行。公用經費各辦自行使用,除用于正常工作支出外,可依照有關規定用于解決工作人員相關待遇,但不得違規發放津補貼。
2、20xx年已發生的專項工作經費缺口,處財政年終予以適當補助,其中水利辦公室20000元,農技辦公室12000元,畜牧辦公室10000元,農機辦公室10000元。今后,各辦專項經費專項解決,由中心年初申報,經審核后納入處財政預算。
3、工作人員誤餐補貼參照處機關干部標準,從20xx年1月開始執行,所需經費由處財政解決。
二、關于原三工公司經理劉賢茂信訪答復意見
會議決定,對于信訪人反映的十畝土地補償訴求,以貨幣形式參照2003年東陽光2號地旱地征地標準(除去村集體留存安置部分)實行一次性補償。由經發辦負責,與信訪人簽訂相關補償協議,并約定企業相關責任。
三、關于退職村干部幫扶政策
會議決定,對未到法定退休年齡從第八屆村“兩委”班子中主動退職及在第九屆村“兩委”換屆選舉中響應黨工委號召主動放棄候選人提名的村干部,如生活確有困難的給予適當救助。由個人提交申請,辦事處審批,救助標準每人每年不超過2000元,救助期不超過3年。
四、關于各村“兩委”換屆選舉經費缺口
會議決定,按照各村登記的選民人數,按每位選民10元的標準補貼9個村換屆選舉資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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