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篝火晚會的通知怎么寫?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舉辦篝火晚會的通知,供大家參考。
舉辦篝火晚會的通知1
各院(系)、各有關部門:
為加強師生情感交流,增進友誼,培養畢業生對母校、師長的感恩意識,增強學生對學校的歸屬感、認同感和自豪感,學校決定,從10月31日起舉辦篝火晚會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一)10月31日-11月19日為畢業篝火晚會時間,由學生處統一安排(見附件1),各院(系)、畢業班輔導員組織實施;
(二)11月20日—12月20日為各學生組織的篝火晚會,由校團委統一安排,各學生組織(社團)組織實施。
二、活動地點
晨光湖畔在水一方(如遇下雨則改在接待中心餐廳)。
三、活動人數
每場活動參加人數控制在200人左右。
四、責任分工
(一)各院(系)黨總支負責畢業篝火晚會策劃、現場組織、臺賬管理、安全教育和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組織班主任、輔導員、任課教師參加篝火晚會;
(二)學工處負責制定畢業篝火晚會總體方案、協調安排篝火晚會時間場地、加強檢查和臺賬管理等工作;
(三)后勤集團負責提供后勤保障,確保篝火晚會現場音響設備、桌椅、篝火材料等充足、完好;
(四)校團委負責各學生組織(社團)的篝火晚會的組織協調、安全管理、經費審批等工作;
(五)宣傳部負責篝火晚會采訪、宣傳和報道工作;
(六)保衛處負責篝火晚會現場消防和保衛工作;
(七)財務處負責經費審計、報銷等工作。
五、經費支持
畢業篝火晚會,學校按參加學生10元/生標準劃撥專項經費(單場最高不超過2000元),群團組織的篝火晚會,學校按參加學生5元/生標準劃撥專項經費(單場最高不超過1000元),經費由主辦單位借支或墊付,學工處、校團委安排工作人員現場清點人數,活動結束后,主辦單位據實報送《篝火晚會臺賬管理表》及附件材料,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在財務處報賬。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huiyitongzhi/4200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