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們、各位代表:
一年之計在于春,在這春意盎然的日子里,我們成功召開了集團公司首屆員工代表大會。會議氣氛團結、熱烈,代表們圍繞總經理的工作報告展開了熱烈的討論。討論中,大家普遍感到:報告對公司過去24年的回顧客觀、深刻,引人反思;對03年的成績與不足評價中肯,實事求是;對當前面臨的形勢分析深入、透徹,對04年的工作思路把握準確、高瞻遠矚,既催人振奮、增添信心,又讓人倍感任務艱巨,責任重大。能不能全面完成04年的各項生產經營任務,打好改制后的生存發展第一仗,成為了本次大會最熱門的話題。總之,一天半的大會隆重而簡樸,開出了新意,開出了新的精神面貌。我相信,有這么一種好的精神狀態,我們就一定能夠克難制勝,贏得04年的全面勝利。
由于時間關系,在總經理對04年的工作進行全面部署的基礎上,我對全體干部員工就在新的形勢下如何進一步適應轉變,更新觀念,全力打造企業發展新動力簡要地談幾點意見。
一、適應集團體制的根本性轉變,正確處理好“新三會”與“老三會”的關系。
去年,集團進行了改制,實現了完全的公司制改造,并按《公司法》的規定,建立了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三權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這是歷史性的,也是根本性的,但同時也帶來了一個需要很好思考和處理的問題,具體說就是“新三會”(即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與“老三會”(即黨委會、職代會、工會)的關系問題,實際上則涉及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是市場經濟、又是社會主義屬性這個關系怎么處理的問題。因此,我們在處理其關系時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要有一個總的指導思想:就是既要借鑒資本主義國家搞市場經濟的有益經驗,用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這一套辦法來實施對企業的管理,又要堅持社會主義性質,堅持黨的政治領導,堅持落實員工的參政議政權、民主管理權和民主監督權,這是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現代企業制度中企業組織制度建設的重要任務之一,任何時候我們都要有清醒認識,都要正確把握。
具體地講,“新三會”的職能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都有了準確的描述,時間關系在這里不再說明,主要我想談談“老三會”在新企業中的定位問題。
(一)關于黨組織。一是企業黨組織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總的原則要精干、高效、兼職化和扁平化,即集團公司級要設置黨建、紀檢、宣傳、精神文明、企業文化、品牌傳播等一體化的綜合性部門,使黨的專業機構與經營管理職能有機結合,充分發揮優勢,實現資源共享;子公司分公司級必須建立健全黨的基層支部,支部書記兼職化,既要努力確保基層黨建工作不松懈,又要直接參與生產經營管理,將黨的要求落實到具體的經營管理工作中,為企業生產經營保駕護航。二是黨組織的主要任務是:(1)保證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企業內貫徹執行;(2)抓好企業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3)調動企業黨員和員工的生產積極性,協調企業內部各方面的關系;(4)在一定程度上對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生產管理進行監督。
(二)關于工會組織。工會組織作為員工利益的代表團體,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保護,無論企業體制如何改變,都必須落實《工會法》中的有關規定,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保證人、財、物三落實,支持工會組織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三)關于員工代表大會。員工代表大會是企業加強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具體體現,也是員工參政、議政,落實員工民主權利,維護員工合法權益的組織保證。在公司制企業里,股東會是最高權力機構,企業里的重大決策和重要規章制度由股東會通過和決定,員工代表大會不再行使決策權。但是,兩者并不是相對立的,他們的目標是一致的,都是使企業發展壯大,只是員工代表大會更側重員工的權益,而股東會則側重于股東利益最大化而已。同時,在中國辦企業,我們還必須堅持社會主義的性質。堅持社會主義性質,就必須堅持貫徹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這個方針不是一句簡單的口號。正如黃總對集團新班子的工作定位一樣:“我們是在為全體員工打工”,為廣大員工打工,就要依靠員工辦企業,就必須讓員工在企業里有更多的發言權,就要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這個原則,無論企業怎么改都不能改變。因此,我認為員工代表大會在公司制企業里的作用至少有三個方面:
一是對生產經營的促進作用。二是職工利益的維護作用。三是完善管理作用。具體的,員工代表大會應具有三大職權:
1、討論建議權。在公司制企業里,股東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是企業的決策機構。企業里的重大決策和重要規章制度應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通過和決定。員工代表大會是民主管理機構,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主要通過討論和建議等形式進行參與。但員工代表大會可以組織員工代表聽取公司總經理的工作報告和重大經營決策的方案,并組織員工代表認真進行討論,提出意見和建議,使經營決策和重大規章制度更完善合理,更符合企業的實際。
2、審議決定權。股東大會是代表股東利益的,員工代表大會是代表企業員工利益的。在公司制企業里,凡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工資分配方案、員工獎懲辦法、勞動保護、員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大事項,都應由員工代表大會審議和決定,因為受代表利益的局限,股東大會往往不能正確決定員工切身利益方面的問題,員工代表大會才能反映員工的意愿和要求,更能代表員工的合法權益。
?? 3、評議推薦權。員工代表大會通過員工代表身份的董事和監事來反映員工代表大會和員工的意愿和建議,使企業的決策更加科學和民主。對于董事會和監事會中不稱職的員工代表,員工代表大會有權取消其代表資格,并選舉產生新的員工代表推薦給董事會和監事會。
根據員工代表大會與“新三會”各自的性質和職權,要處理好它們之間的關系,應堅持三條原則:
為了使企業重大的經營決策正確、科學,首先應當召開員工代表大會,組織員工代表討論決策方案,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并積極采納合理部分,對方案進行修改完善,然后再召開股東大會。
在員工利益問題上,應先召開員工代表大會,再召開董事會。對于涉及員工切身利益方面的工資分配、勞動保護、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方案,應先交員工代表大會討論,征求員工代表或員工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成員的意見,并對方案修改完善后,再提交董事會通過。如遇到員工代表大會通不過的方案,公司董事會應慎重考慮員工代表大會的意見,不要強行通過。
此外,員工代表大會也需要適應新的形勢發展,不斷調整和充實新的內容,處理好與“新三會”的關系,以便更好地發揮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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