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防汛工作方案
夏季防汛工作方案一:
為進一步做好當前防汛工作,確保轄區安全渡汛,根據省市區防汛工作的總體部署,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構建和諧社會重要思想為指導,繼續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十六字方針,遵循“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按照防洪除澇并重的要求,認真落實國家省市區防汛工作精神,立足于防大汛、搶大險、抗大災,做到早部署、早動手、早準備、早落實,有備無患,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扎扎實實搞好社區防汛工作,確保轄區安全度汛。
二、組織領導
為全面推進社區服務中心防汛工作,確保防汛工作的時效性,加強對防汛工作的組織領導,中心成立防汛工作指揮組。
指揮組全面負責社區防汛工作,各社居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負責轄區防汛的日常監控,防范協調,排查和疏導,以及突發狀況的應急措施的實施。
指揮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建設管理科,負責防汛組織、協調及督查工作,任辦公室主任,為辦公室成員。
省長城物業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環東、白帝海棠小區內排水管網的清淤排查,同時做好汛期泵站的監管工作。轄區各物業公司要加強隱患排查處理,未雨綢繆,籌備沙袋等防汛物資,以備應急之需。
三、主要措施
(一)隱患排查
各社居委負責組織汛前、汛期的安全、監督、檢查,協調轄區單位的防汛工作,做好防汛值班的具體安排。對本區域內的防汛設備和重點地段進行全面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并上報,確保汛期安全度汛。
(二)預警搶險
對于可能發生的各種險情,要仔細檢查,及時處置;在汛期要加強巡視檢查,一旦發現異常,及時作出預警并報告上級部門;對已經發生的險情,要立即組織人力、物力采取有效搶護措施,全力搶險,防止險情擴大;要妥善安排群眾生活,搞好災后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保持社會穩定。
(三)災害統計
各社區要高度重視洪澇災害統計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嚴格執行統計制度。在災害發生后要立即統計上報受災情況,并及時上報災情的發展變化情況。
四、具體要求
(一)轄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把防汛工作當做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一件大事抓實抓好。各單位一把手要對本轄區的防汛工作全面負責,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投入到位,要切實做好管轄區域內的防汛工作,在汛期到來之際,親臨一線指揮,確保安全度汛。
(二)各單位要強化責任,盡快健全組織,完善制度,制定方案。要對防汛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將防汛任務層層分解,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嚴格執行防汛責任追究制。
(三)要認真落實防汛值班制度,各單位安排汛期晝夜24小時值班并保證通訊暢通,各社區在做好值班的同時,要在重點地段重點區域安排人員值班。
(四)注意信息反饋,發現新情況和重要問題及時匯報,并采取有效措施。有重大情況不報告,又不采取措施而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五)要廣泛深入地進行防汛工作宣傳和動員,教育廣大干部職工和居民群眾牢固樹立居安思危、常備不懈的防汛意識。
(六)加強監督,嚴明防汛工作紀律。汛期當中,各單位要對上級的防汛指揮調度無條件執行。要嚴明紀律,嚴格制度,加強監督,加強檢查。凡制度不健全,或工作人員中有消極懈怠、玩忽職守、擅離崗位或不聽從統一調度造成損失的,要進行通報批評直至追究單位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夏季防汛工作方案二:
防汛工作事關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與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緊密相關。防汛抗洪責任重大,任何時間都不能心存僥幸,麻痹松懈,要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遵循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嚴格落實各項防汛工作責任制,服從統一指揮調度,協調各方,共同努力,團結一致,戰勝各種可能出現的洪澇災害。為保證救援工作能夠及時有效開展,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損失,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發展的順利進行,結合辦事處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防汛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值班聯系組、后勤物資保障組、綜合協調組、巡查搶險組。辦公室設在辦事處農經辦公室,鄭會成兼任辦公室主任,李云、高凌云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值班聯系組,組長趙保其;后勤物資保障組,組長趙紅偉;綜合協調組,組長葛小軍;巡查搶險組,組長李立峰。
1、指揮長職責
(1)統一指揮防汛抗洪、救災工作,對防汛工作負總責。主持防汛會議,部署防汛檢查工作。
(2)貫徹有關防汛方針政策、法規,全面安排部署轄區各項防汛工作。
(3)全面了解防汛工作的基本情況,隨時掌握并研究防汛發展變化信息,根據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協調各有關部門的防汛工作。
(4)研究制定重大抗洪搶險救災決策、方案,安排辦事處與河流流經居委會制定防汛預案。
(5)遇有重大抗洪搶險救災等事件要親臨現場指揮,調動所有地區人力、物力奪取抗洪救災斗爭的勝利。
(6)向上級報告本轄區抗大洪、搶大險、救大災工作情況。
2、副指揮長職責
(1)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參加防汛抗洪、救災工作,對本組防汛工作負責。參加防汛會議,研究部署防汛檢查工作。
(2)貫徹有關防汛方針政策、法規,安排部署本組防汛工作。
(3)了解防汛工作的基本情況,隨時掌握并研究防汛發展變化信息,根據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做好防汛工作。
(4)研究制定重大抗洪搶險救災決策、方案。
(6)向指揮部報告本組抗大洪、搶大險、救大災工作情況。
3、指揮部職責
(1)按照《抗洪法》關于防汛抗洪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規定,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在上級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制定各項防洪措施,指揮防洪抗洪工作,對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負責。
(2)認真貫徹防汛法規,執行上級防汛指令,全面部署防汛工作。
(3)組織開展防汛宣傳、發動,教育廣大干部群眾切實加強水患意識,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抓好隊伍培訓,籌足防汛搶險物資,消除河道行洪障礙,做好防洪工程除險加固及水毀工程恢復工作,把轄區內工防和人防措施在汛前落實到位。
(4)當發生較大洪水或出現工程重大險情時,要立即啟動預案,指揮部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集中人力、物力全力做好查險和遷安救護工作,根據險情需要調動足夠的'搶險人員、物料,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工程安全。
(5)洪災發生后組織有關部門做好工程恢復及維護災后重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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