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打非治違工作方案
為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嚴防各類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鞏固和穩定安全生產形勢,今天CN人才網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了以下鄉鎮打非治違工作方案,希望可以幫到你~!
鄉鎮打非治違工作方案【一】
根據省、市、縣對今年安全生產活動的統一部署,經鎮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為使這次安全生產打非治違活動工作取得實效,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近期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批示指示、全國和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和省、市、縣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精神。通過集中執法和聯合整治,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決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一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單位,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我鎮安全生產形勢的進一步穩定好轉,扭轉我鎮安全生產被動局面。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全鎮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領導小組:
顧 問:侯元勝
組 長:侯美珍
常務副組長:歐陽忠勝
副組長:彭桂才、劉五平、廖國棟、譚志全、彭朝佳
成 員:周 芳、彭海軍、廖江濤、袁 磊、國土所長、派出所長、供電所長以及鎮政法組全體人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鎮安監站,由歐陽忠勝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鎮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的組織和協調。
三、工作步驟
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從4月上旬起-7月上旬止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4月上旬-4月底)。成立打擊非法違法生產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發布公告,出動宣傳車巡回宣傳,形成強力的打非治違輿論攻勢。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初—6月上旬)。組織開展聯合執法,集中治理整頓。相關職能部門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礎上,按“六個不留”標準,組織開展幾次集中“打非”聯合執法行為,對全鎮范圍內非法、違法礦產企業和交通、建筑、煙花爆竹、易燃易爆、消防和食品藥品等領域的非法、違法生產企業進行嚴厲打擊和集中整治。
(三)督查驗收階段(6月上旬—7月上旬)。對全鎮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進行督促,對有反彈的非法違法生產進行“回頭看”,切實抓好整改落實,健全和完善各種資料,迎接上級部門驗收。同時,要建立長效機制,確保全鎮社會長治久安和礦業秩序和諧發展。
四、工作措施
(一)要把打擊非法違法生產工作當作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認真做好非法、違法生產企業的摸底調查工作,建立臺帳,下達全面停產關閉通知。
(二)加強組織領導,在專項行動期間,成立專門打擊隊伍,黨政領導掛帥,鎮全體干部職工和鎮直執法單位人員全程參與,根據情況隨時調度和安排。
(三)加大打擊力度,用鐵的手腕、鐵的行動、鐵的紀律強力推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行為,使非法違法生產企業無藏身之地。
(四)加強值班備勤。制定值班安排表,所有干部必須保證手機24小時暢通,完善應急措施,加強與執法隊和派出所的銜接,實行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防止事故發生。
(五)加強輿論宣傳和引導,為全力打好打擊非法違法生產攻堅戰提供強大的輿論攻勢。
鄉鎮打非治違工作方案【二】
近年來,全鎮上下按照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促進了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但安全生產領域非法違法行為在我鎮仍一定程度上存在,應引起全鎮上下高度重視,“打非治違”工作任重道遠。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縣安委會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鎮人民政府決定,201X年繼續在全鎮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標本兼治”,嚴格落實政府“打非”和企業“治違”責任,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現象,切實糾正各類違規違章行為,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秩序,有效防范各類安全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打非治違”長效機制建設,促進全鎮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行業領域
在全鎮所有行業領域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突出非煤礦山、道路、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含使用單位)、煙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員密集場所、特種設備、電力等重點行業領域。
(二)重點違法違章行為
1.嚴厲打擊9類非法違法行為:
(1)無證無照、證照不全或過期失效、超許可范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2)關閉取締后又死灰復燃擅自生產經營建設,以及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3)因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被暫扣證照,或因存在重大隱患被責令停產整頓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
(4)房屋建筑和鎮區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不具備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沒有接受質量安全監督擅自開工建設的行為;建設工程違法分包、轉包,將項目交由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單位和個人承擔的;租賃、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用鋼管扣件和起重機械設備的;
(5)不遵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違法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
(6)非煤礦山企業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組織生產,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關閉、限期內未實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區域違法生產或不技改生產的;
(7)非法違法用工的;
(8)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9)瞞報、謊報事故,以及其他非法違法行為的。
2.深入排查治理17類安全生產隱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健全,責任制不落實的;
(2)安全費用提取使用不落實,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保護職工生命安全若干規定執行不到位的;
(4)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
(5)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開展全員安全培訓,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的;
(7)未按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或勞動防護用品使用不當的;
(8)未按規定組建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預案未編制、未備案、未組織演練的`;
(9)違反規定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藝、設備、設施的,煤礦違規使用非安標設備的;
(10)未按規定對使用的安全設備、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檢驗與校驗、檢修,設備帶病運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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