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施方案
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施方案(一)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XXXX—2020年)》和《甘肅省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劃(XXXX-2020年)》,大力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確保XXXX年實現全縣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標準化學校建設為基礎,以教師隊伍建設為核心,以加快薄弱學校改造為突破口,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主線,以辦好每一所學校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機制,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科學均衡配置教師、設備、圖書、校舍、經費等辦學資源,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和水平,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 堅持科學規劃,合理調整學校布局,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資源;
2. 堅持一體化建設,實現城鄉間、區域間的學校優勢互補、共同提高;
3.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提高城鄉間、學校間的教育教學質量和整體辦學水平,讓更多的適齡兒童少年享受機會均等的優質義務教育。
三、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XXXX年,通過學校結構布局調整、加強學校管理、抓好學校幫扶等措施,全縣義務教育達到辦學條件、師資力量、經費投入、辦學水平、教育機會基本均衡。
(二)年度目標
1. XXXX年,建成1所初中(新建高臺二中),撤并5所農村初中(高臺二中、合黎初中、羅城初中、駱駝城初中、宣化初中),全縣共保留4所初中(高臺三中、城關初中、南華初中、新建高臺二中)。南華初中、高臺三中、國慶小學、西街小學、巷道中心小學、霞光小學、南華中心小學、定平小學等8所學校完成標準化學校建設任務。
2. XXXX年,新建高臺二中、城關初中、羅城中心小學、新生中心小學、照中小學、正遠小學、宣化中心小學、駱駝城中心小學、合黎中心小學、解放街小學等10所學校完成標準化學校建設任務。
3. XXXX年,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現基本均衡發展。
四、主要工作
(一) 加快硬件資源建設,提升學校辦學水平
1.做好中小學布局調整。城區建成1所初中(新建高臺二中),將原高臺二中、合黎初中、羅城初中、駱駝城初中、宣化初中愿意進城就讀的學生并入新建高臺二中,全縣保留新建高臺二中、高臺三中、城關初中、南華初中4所初中;農村小學繼續推行“一年級隔年招生、鄰近村高年級合班授課、聯村聯鄉辦校”的調整策略,各鄉(鎮)利用初中進城后校產辦好一所寄宿制中心小學,招生有寄宿需求的高年級學生到中心小學就讀。小學不再撤并,全縣小學形成3所城區小學、11所完全小學、42所村級小學、適當保留教學點的布局,以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高中保持現有布局,逐步創造條件,普及高中教育。
2. 加強學校標準化建設。按照《甘肅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和《高臺縣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規劃》,組織實施全縣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建設工程。對硬件不合格的學校,制定改造計劃,從經費、項目上予以傾斜,加快工作進度,限期改造,確保全縣在XXXX年基本配齊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基本完成學校標準化建設。
3. 加快寄宿制學校建設。每個鄉(鎮)集中建設1-2所寄宿制小學,配備必要的學習和生活設備,實現城鄉學校資源配置均衡,方便學生就近入學。
(二)提升教師隊伍素質,均衡教師資源配置
1.注重學習型教師隊伍建設。引導教師樹立終身學習理念,制定學習制度和計劃,創新學習載體,豐富學習內容,不斷提高教師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加大教師培訓力度,創新培訓方式和手段,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和計算機網絡在教師培訓中的作用,鼓勵教師通過自學、進修等方式,不斷更新教育觀念,調整知識結構,提高自身素質,適應現代化教學的需要。
2. 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強化師德師風考核,充分發揮考核結果的激勵導向作用,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聘任、評價的首要內容,在教師職稱評審、評優評先中對師德師風不合格者實行“一票否決”,樹立一批教書育人的楷模,提升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3. 加大學校領導和教師交流力度。建立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城鎮中小學教師到農村中小學任教服務、農村中小學教師到城鎮中小學跟班學習和縣內骨干教師巡回授課、緊缺學科教師流動教學等制度,推動校長和教師在城鄉之間、校際之間的合理流動。廣泛開展“送教下鄉”和支教活動,充分發揮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等骨干教師隊伍的引領和輻射作用,帶動農村教師素質提升。
4. 建立完善的教師補充錄用機制。嚴格實行教師資格準入制度,按照“有編必補、公開選聘、平衡學科”的原則,做好新教師定期補充工作,完善并落實新聘教師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制度。
(三)改革學校招生制度,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1. 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小學招生堅持“免試、就近、劃片”原則,遏制義務教育“擇校、擇班”熱,有效緩解縣城學校“大班額”現象,中小學班級容量控制在國家規定標準之內,確保所有學生公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2. 進一步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繼續推行“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相結合的高中招生錄取制度,落實好高中招生計劃30%定向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政策。在中小學全面推行學生學業成績與成長記錄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嚴格考試管理,不組織、不參加未經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各種統考、聯考或其它競賽、考級活動。
(四)推進學校信息化進程,建設數字化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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