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模板錦集七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動合同 篇1
聘用人:
甲方:xx學校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一致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1、全職員工: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x個月;在試用期內學校及員工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員工和其先前的工作單位合法解除勞動關系。
二、聘用崗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乙方從事xx崗位工作。
三、勞動時間
本合同簽訂人員為全職員工,實行固定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60小時。
四、薪資福利
1、聘用期內:甲方根據乙方的崗位職責與工作表現于每月號支付相應的工資,甲方不得無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
2、工資標準:經甲乙雙方協商,工資額定為試用期xx元/月,轉正工資xx元/月。
3、支付方式: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
4、乙方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及甲方規定的其他假期。
5、甲方可根據自身情況,對薪資福利制度等內容進行調整,調整后本協議的雇傭報酬及福利待遇等按照調整后的最新規定執行。
五、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①根據甲方自身情況制定和調整教學計劃,根據教學計劃對乙方工作完成情況、教學過程、教學質量及教學進度等方面進行檢查,并在結果基礎上對乙方進行獎懲。
②甲方有權了解乙方對教學計劃的執行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教學計劃要求進行授課。
2、乙方權利義務
①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②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教學計劃。
③課前認真備課、編寫教案,按時授課,不遲到、早退、不拖堂,保證授課時間、質量、授課態度認真細致。
④上課時衣著得體,對待學生耐心親切,對家長禮貌謙遜。
⑤積極配合甲方檢查,達到甲方教學計劃中教學過程、教學質量和教學進度等相關要求。
六、保密協議
1、乙方任職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保密及競業限制相關規定,乙方必須對工作中所接觸到的甲方資料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不得使用甲方資料為除甲方外的其他任何人或單位謀取利益,損害甲方利益。(甲方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體系、運營體系、知識體系、各類手冊、規章制度、文件、教材、知識點、重點難點解析、教學講稿、PPT文稿、教案、例題、學員資料等。)
2、本協議的競業限制期為1年,即在本協議終止、期滿或解除后1年內,乙方必須仍然遵守本章第一條的約定。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1、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內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確因需要變更合同時,由雙方協商一致,并在原合同基礎上簽訂變更協議,該協議作為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協議繼續有效。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①乙方試用期間被甲方認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乙方提供資料、證書等材料含有不真實信息的。
②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執行甲方教學計劃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
③甲方規章制度中規定的應當予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
④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⑤嚴重違反甲方制度、嚴重失職損害甲方利益的。
⑥乙方患病或因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或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⑦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換崗,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離職,否則按自行離職處理。
八、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學校
乙方:
身份證號: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勞動合同 篇2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什么情況下簽訂?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如何分類?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哪些條款?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4、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如何約定?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5、加班工資怎么計算?
答:根據《安徽省工資支付規定》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一)工作日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6、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怎樣支付經濟補償?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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