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聘用合同范文匯總7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聘用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單位):乙方(受 聘 人):
地 址:家庭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根據法律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__20xx年__05__月__01_日至 20xx 年 5 月 1 日,合同
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會計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1. 全面履行企業會計職責,負責公司各種票據的收集、分類、制作憑證,做
到帳目清楚,憑證齊全。
2. 編制有關財務報表,完成分類帳、總帳、報表和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分
析。
3、與稅務機關進行報稅,負責稅務辦理,協調處理好與稅務機關的關系。
4. 負責銷售貨款督催、結算。
5. 進行年度公司清產核資工作。
6. 根據公司領導布置,提供會計分析資料。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及勞動用品.甲方需為乙方購買財務軟件,方便公司財務工作的展開。
2、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3.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后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并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第四條 工作報酬
從合同簽訂時間起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實際發放工資為不低于人民幣 3500 元/月,甲方于次月 1日以貨幣形式將上個月的工資支付給乙方。甲方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保款,繳費標準不低于實際發放工資金額。
第五條 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應自覺維護本公司聲譽和對外形象, 愛護公司的設備和設施。要自覺的保守企業秘密, 不準將公司的財務報表、產品技術資料、圖紙和磁盤記錄資料提供他人查閱和復制。并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做好本職工作依法履行職責,不得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5、乙方應保守甲方有關生產、經營的技術資料。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訴訟。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聘用合同 篇2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具體部門: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受聘崗位:醫生()護士()技師()其他()
受聘人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身份證號碼: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滿前壹月
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后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工資為:醫生元、護士元、技師元、其他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資為:醫生元、護士元、技師元、其他元。
3、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工資扣除50元作為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后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4、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于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并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注冊和登記手續,利于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工資,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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