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勞動合同十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同意在甲方指定地點從事清潔工作,遵守指定地點的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以認真負責的態度作好清潔工作。
2.甲方不可無故拖欠、苛扣乙方工資,按時支付乙方的勞動相應所得工資、報酬。
3.如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其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如單方面解除合同,需提前15天在本合同截止日期前通知對方。
5.如指定地點主管不滿意乙方的工作或得到指定地點主管的投訴,甲方有權調換乙方的工作地點和終止本合同。
6.甲方在指定地的清潔工具及清潔藥劑,乙方應妥善使用保管,如有人為損壞須照價賠償。
7.如乙方在指定地點須添加清潔藥劑和更換工具須提前3—5天通知甲方。
8.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_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9.試用期內,如乙方被甲方認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0.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本合同有效期通常為一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本合同截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2
一、實習期是什么意思
實習期是指在校學生充分結合自己的理論知識,參加社會實踐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工作適應能力的一段時期。它有助于學生將來找到一份適合自己的職業;或是提前熟悉即將就職單位的基本情況,給本人和聘用單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機會。實習期也指,想達到某種實戰效果或技能,但是不太熟悉或熟練,通過實踐和學習這個階段,達成預期的目的!(各種技能實習較為常見,例如記者、駕駛員、維修員、飛行員。)
實習期,一般為約定工時的90180天,但這段時間根據個人的實習情況,或單位組織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尤其像醫療行業尤為特殊,一般實習期最少為半年,長的有時會超過一年半時間。
實習,是指學生在校期間,到單位的具體崗位上參與實踐工作的過程,其針對的是在校學生。
關于實習,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傷害事故,不屬于工傷,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可以以雇傭關系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或由學校基于與單位之間的實習合同的相關約定主張權利。
實習期只適用于在校學生。一些用人單位為了逃避保險或最低工資的限制,故意與符合勞動者資格的非在校學生簽訂實習協議,這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實際上即便簽訂實習協議,用人單位和非在校學生也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作為用人單位,應該與實習生簽訂實習協議,或與實習生、實習生所在的學校簽訂三方協議,明確實習生的實習時間、工作時間、實習費、實習內容等細節。同時用人單位可以為實習生購買商業保險,避免實習過程中發生因工受傷后產生經濟賠償糾紛。
實習期間實習生須努力并且注重實踐。
二、實習期是否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是勞動者。學徒和實習不屬于勞動,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學徒工、實習工和試用工不同。
1、試用工需要有上崗資格證書,學徒、實習人員不需要資格證書,通過學徒、實習才能取得上崗證書。
2、試用工需要獨立完成單位的生產任務,學徒、實習人員不能獨立操作,只能在師傅指導下操作,所完成的工作質量由師傅負責,完成的數量屬于師傅的工作量。
3、勞動者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到六個月,學徒期、實習期為一年到三年。
4、試用工有勞動報酬,工資標準為同工種工資的80%,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學徒、實習沒有工資或者只發適量的生活費。
5、試用工屬于勞動合同法調整的范圍,學徒和實習屬于職業教育法調整的范圍。
學徒工、實習工的法律特征:
1、學徒、實習不屬于勞動關系,屬于職業培訓關系。只有學徒、實習期滿,符合用人單位錄用條件,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勞動合同,才能確立勞動關系。
2、建立學徒、實習關系的目的,旨在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受訓者是否能夠達到預期的培訓要求,是決定能否建立勞動關系的主要依據。
學徒,是一種傳統職業培訓方法。過去的各種專業技術人員都是通過學徒學到的知識和技能。不僅木工、瓦工、電工、車工、鉗工、銑工、焊工需要學徒,就是許多著名的老中醫、戲劇表演藝術家、畫家、設計師也都沒有學歷只有學徒經歷。現在在戲劇屆、曲藝界、武術屆還是必須舉行拜師儀式,師徒關系非常重要,說不上是誰的徒弟,本行業就不承認他的地位。
新中國成立后,學徒仍然是職業培訓的主要途徑。1996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教育法》確定了六種職業教育方式。
1、學徒培訓。
2、學校培訓(包括技工學校、職業中學和成人教育)。
3、就業訓練中心培訓(對象是失業人員)。
4、民辦學校。
5、勞動預備制度。
6、職工教育。包括上崗前的上崗培訓和、在崗職工的業余培訓和脫產培訓。可見,學徒屬于職業教育的一種方式。
實習,是一種特殊的學徒關系。有一些特殊工種,不僅需要專業知識,還需要實踐技能。從事相關職業,即要求學校培訓,又要求學徒培訓,兩種培訓都完成后才能取得上崗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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