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聘用合同匯總十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聘用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 :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
(1)自 ,合同期為 年。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乙方受聘為兼職 ,全面負責教練部業務及管理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 時,每周6天的工作制度。
2.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 乙方一旦受聘,為了便于宣傳推廣包裝,甲方有權免費使用乙方圖片及視頻作為永久宣傳使用。
第四條工作報酬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的工作崗位是兼職健身教練,每月工資參照績效制度,每月發工資時間為次月的15號。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私教績效任務的。
C. 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A.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B.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C.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且乙方負責協助甲方招聘相應人員代替乙方工作方可執行。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扣除相當于半個月的工資作為乙方給甲方的經濟補償金。
2.乙方需遵守競業規則,若乙方在職期間或離職后去同行業其他公司,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引導教練員及私教客戶去他方,否則乙方須賠償五萬元作為甲方的經濟損失補償,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一切經濟損失的權利。
第八條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的未及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招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招聘人員,按有關規定,已報請主管部門的批準,甲方向乙方如實介紹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向甲方提交就業推薦書,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從年月年月 日止。
二、職務: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
三、工作時間和工作環境: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甲方給乙方提供和在編人員相同工作場所。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試用期滿后,按正常工資標準發放,月薪為 元。同時享受崗位津貼、獎金和生活福利待遇,與在編職工相同。
五、勞動紀律要求: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六、勞動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按照法律規定因工作需要進行臨時調動。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解除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情況報告給有關機關核準。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無辜辭退乙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本單位規章制度,以致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損失。
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償付給甲方違約金
3、乙方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處理。
九、其他事項:
本合同于二年月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主管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 (行政公章) 乙方:
(簽字)
代表人: (簽章)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hetong/43313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