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買賣合同(通用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白酒買賣合同(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白酒買賣合同1
甲方:秦皇島xx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與乙方共同開發推廣安徽金穗子酒業系列產品在 市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銷產品及區域
1.甲方授權酒類產品銷售種類:金穗王光瓶、金穗子二鍋頭(桶裝)、原漿5年、原漿6年、幸福中國、原漿10年、原漿18年、穗王至尊等系列白酒
2.甲方限定乙方銷售區域如下: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在乙方付款后按照乙方選定產品發貨。
2、甲方按照乙方的付款額出臺相應的政策支持,目前政策如下:
A,訂單額≥10萬元(每次付款需全額付款,嚴禁賒欠),即享受縣區代理政策,甲方不在乙方所在縣區選定其它經銷商,同時享受如下優惠政策,首次訂單買一贈一,其中首次貨物按照實際貨款額數量發貨,贈品隨二次訂單發送, 二次訂單買二送一,贈品隨第三次訂單發送,三次訂單買三贈一,贈品隨第四次訂單發貨。
B,訂單額在6萬至10萬之間(每次付款需全額付款,嚴禁賒欠)按照區域銷售站政策對待,即首次訂單買一贈一,其中首次貨物按照實際貨款額數量發貨,贈品隨二次訂單發送, 二次訂單買二送一,贈品隨第三次訂單發送,三次訂單買三贈一,贈品隨第四次訂單發貨。甲方可以在乙方所在縣區建立新的銷售站。
C,所有贈品均在下次訂單發貨時兌付,如沒有下次訂單則贈品將不予兌付。
D,其它政策由甲方與乙方共同商討決定: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導價銷售,不得擅自低價拋售擾亂市場。
三月內無新訂單則取消代理或銷售站資格,取消所有優惠政策,未發送至代理商的贈品全部取消。
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為機密商務文件,嚴禁傳閱,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秦皇島xx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xx年xx月xx日
白酒買賣合同2
甲方:宿遷市洋河鎮XX酒業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權乙方在范圍內代理銷售甲方的 系列產品,代理銷售期限為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滿,乙方可以申請續簽,但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甲方為確保產品質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酒類流通許可證、相關產品的檢測報告及其他必要的文件。
3.甲方向乙方收取萬元的信譽保證金,乙方交納的信譽保證金在終止代理時,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4.甲方向乙方供貨后,乙方在半年內未產生效益或購貨金額不足 萬元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積極組織和策劃銷售,建立有效的市場銷售區域和銷售網點。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區域內進行銷售。
2.乙方銷售人員在市場銷售過程中,應遵循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不得任意過份抬高價格銷售,也不能低于代理價銷售。
3.乙方與甲方簽訂代理銷售協議時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關證件(如營業執照、身份證等)。
4.乙方在市場銷售過程中,不得有損害甲方名譽的言論和行為。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和聲譽,在甲方指導下處理好代理經銷區域內產品終端用戶的投訴與相關服務請求,并做好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的配合工作。
5. 乙方在銷售中因甲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均可向甲方申請免費調換,由此產生的費用及責任由甲方承擔。
6. 乙方在所在區域內代理銷售產品所發生的一切經營費用(專賣、稅務、工商、技術監督、衛生防疫等)和經營風險都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三條:供貨、結算方式
1.通常情況下,乙方應至少提前30天向甲方申報購貨計劃并安排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貨款后30天內,負責將貨物運輸至乙方地點。具體操作為:乙方向甲方發出購貨計劃單,甲方收到乙方購貨計劃單后,確認產品和交貨期。經確認有效的購貨計劃單,構成一份獨立有效的買賣合同。本合同有關付款方式,交貨等相關條款可視為對該獨立合同的有效補充。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次買賣合同不能有效履行,雙方均免責。
2. 乙方在收到貨物時應當場驗收。貨物在運輸途中造成損壞的,乙方應將損壞的產品名稱及數量交由運輸方簽字認可,并于當日通知甲方,由甲方與運輸方明確責任后處理。
第四條 產品價格調整
為充分保障經銷商的利益,甲方在進行產品價格體系調整時,將嚴格遵守以下承諾:
1.保證產品價格體系正式調整前30天將價格調整信息通知到經銷商。
2.對于價格體系調整前(以正式執行調整后的新價格體系日期為準)已經發生采購的經銷商,甲方不負責對經銷商已經采購的全部調價后產品進行差價補償(降價情況),同時,甲方也不能另行讓經銷商差價補款(漲價情況)。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雙方不得違約,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在自己代理區域以外區域銷售,且該區域已有甲方的代理商,經甲方通告后,若乙方繼續有銷售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一萬元/次的處罰。甲方發現乙方有三次以上這樣的行為,可以終止乙方的代理權。
3.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中產生異議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六條: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對業務往來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務對第三方嚴格保密。
2.甲乙雙方因任意一方的行為對另一方造成名譽、經濟等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宿遷市洋河鎮XX酒業有限公司 乙方(簽章)
法人或負責人: 法人或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xx年xx月xx日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hetong/42585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