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買賣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買賣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買賣合同 篇1
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在二手機動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機動車保險合同案件及有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均有重大的法律意義,決定著當事人對車輛風險的承擔或利益的得失。而對機動車買賣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在理論與實踐中有兩種不同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買賣雙方當事人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后,車輛所有權方為轉移。第二種意見認為:車輛交付時起,所有權轉移。意見的分歧造成各地的判決結果迥異。
我們贊同第二種意見。
一、現行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登記的性質為“準予上道行駛登記”。
XX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明確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亦規定了已經注冊的登記的機動車,發生所有權轉移的應當及時辦理轉移登記;申請機動車轉移登記,當事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所有權轉移證明的證明、憑證。以此規定表明了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是不以注冊登記為條件的,恰恰相反機動車準予上道行駛登記需提交所有權轉移證明、憑證——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在先,上道行駛登記在后。
事實上XX年6月,《公安部關于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的復函》就確認“根據現行機動車機動法規和有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登記是準予或者不準與機動車上道行駛的登記,不是機動車所有權登記”。因此,現行的車輛登記只是一種行政管理手段,將車輛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時間作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時間沒有法律依據。
二、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以“交付為原則,以約定為例外”。
機動車在民法上是動產的一種。目前的法律(僅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對汽車的買賣中所有權何時轉移沒有特殊規定。《民法通則》第七十二條規定: “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這一條規定,表明財產(包括動產,也包括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如果法律沒有特殊規定或者當事人也沒有特別約定,財產所有權從交付時起轉移。依合同法,所謂買賣合同就是指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合同法》對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時間的規定,完全與民法通則的規定相同。該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謂法律另有規定,目前的法律涉及動產財產所有權轉移問題有兩項:一是海商法,二是民用航空法。海商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船舶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應當向船舶登記機關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民用航空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應當向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于如何認定買賣合同中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問題的復函》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購買使用分期付款購買的車輛從事運輸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保留車輛所有權的出賣方不應承擔民事責任的批復》對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做出了更為明確的答復。
買賣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規格、產地、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三年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江西省余干縣
四、運輸方式到達站(港)及收貨單位:貨運
五、運輸費用負擔:需方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供方
七、包裝費用負擔:需方
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三個月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付款
十、違約責任:付20%的違約金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07月05日至20xx年08月05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買賣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三農經濟”發展,提高村民收入,在村委主持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共贏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一事,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
甲方自愿將本人位于 村(隊)水田畝 分 厘承包給乙方自主經營管理,作為種植果樹(或經濟
作物和以及房屋和相應配套設施)基地使用。
二、租賃時間:
從公元二零一四年 月 日起至二零二四年 月 日止,共10年。
三、租賃費用和支付方式:
以畝計算,每畝每年租金人民幣壹仟壹佰元整,每年農歷月 日前交清,租賃期間不再產生其他費用。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以租賃的方式承包甲方的農田,自主進行種植、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干涉、干預,否則甲方應承擔乙方在承包期內的全部損失。
2.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不按期交付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 在租賃期內,乙方從事合同約定項目的生產經營。 4. 乙方有權使用租賃土地周邊的水、電及道路等基礎公用設施。
5. 乙方可在該地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 承租期滿租賃土地上植物、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有義務處理好植物樹苗、樹根和設施。
7. 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8. 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期滿后,土地的平整一切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負平整土地責任。
五、承包期限內其他事項
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不得中途停止或提高承包金額,水田應收補貼或應交各種稅費全部由甲方收入和支出。乙方應交承包金,乙方有自主經營或轉包權,所有產權收益合部屬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找借口進行干涉破壞,如發現甲方所屬的村民或其他人員有破壞,盜搶果實財物、設施等行為時,甲方必須積極協助處理,甲方竭誠為乙方經營管理提供各種方便。
六、意外情況
如乙方出現虧損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斷續經營,甲方應允許乙方終止合同,但乙方必須付清當年的承包金。如乙方沒有違約行為,甲方無權單方終止合同。如遇建設征地,則租金相應減少,青苗、房屋設施附著物的賠償費歸乙方所有,如遇特大自然災害,生產嚴重損失或政策性變化等造成無法經營,則合同自動解除。
七、違約責任
雙方簽訂合同后負法律責任,必須共同遵守履行。如乙方違約,則乙方在承包田上的種植及不動產投資歸甲方所有,如甲方違約,則甲方賠償乙方在承包期內的全部經濟損失。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指紋): 乙方簽名(指紋):
村委會同意(蓋章): 隊長簽名(指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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