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技術轉讓合同匯總九篇
在人們愈發(fā)重視契約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技術轉讓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技術轉讓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
通過甲乙雙方在項目層面上的深入溝通,及乙方人員對甲方技術專利、產品的訪談,雙方就目前項目存在資金需求的現狀達成共識。為了有效地推動工作,更快更好的實現甲方核心價值,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為技術轉讓中介方,協助甲方結合項目投資、核心價值的實現開展工作;乙方同意擔任甲方之技術轉讓中介方,甲乙雙方就技術轉讓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
1、甲方將技術轉讓工作委托乙方;
2、甲方承諾,將要求甲方關聯公司及分廠(簡稱“下屬公司”)給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術轉讓所需有關資料,并確保它們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以及沒有任何誤導成份;
3、除非在現行法律法規(guī)及監(jiān)管機構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會將此協議書的內容及乙方所提供的專業(yè)意見,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況之下,向任何第三者披露;
4、甲方將指派兩名專職人員,積極參與融資工作;
5、在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承諾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協議
第二條 乙方責任(工作內容):
1、委派二名專職人員,與甲方共同組建項目團隊;
2、對甲方新項目進行盡職調查,協助甲方完善新項目之財務測算;
3、圍繞項目融資,與甲方人員共同準備所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公司介紹、融資項目方案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審計報告、商業(yè)計劃書、項目經營預測表、合作方案;
4、設計項目融資之方案,并積極聯系境內外潛在投資人(合作方);協助甲方與有關投資方進行溝通、談判,以取得對甲方最為有利的結果;
5、乙方在對甲方及客戶提供的各類文件和資料,有義務保密,不得泄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根據本協議
所明確的甲、乙方責任(工作內容),以及對應不同階段雙方在完成這些責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財務、時間的預算結果,乙方將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術轉讓費。
2、考慮到甲方當前的資金狀況,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協議簽署后,在甲方與投資方(合作方)達成合作(投資)后,如甲方實現的收入低于____萬元人民幣,則甲方按所取得收入的____%向乙方支付技術轉讓費;如甲方實現的收入高于或等于____萬元人民幣,則甲方除按上述約定支付外,對于收入超出____萬元人民幣部分,超出部分作為獎金全部支付給乙方。乙方為甲方招資合作____元或以下的,則按____%提取中介費給乙方。超出____萬部分的,作為獎金全部支付給乙方。
技術轉讓合同 篇2
根據《技術合同認定規(guī)則》規(guī)定,技術合同認定是指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設立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技術合同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文本從技術上進行核查,確認其是否符合技術合同要求的專項管理工作,技術轉讓合同的認定則是其中一種。
一、申請范圍
(一)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技術秘密轉讓合同。
(二)其他合同的標的中明顯含有技術轉讓內容,其技術交易部分能獨立成立并且合同當事人單獨訂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單獨訂立的合同申請認定登記。
(三)以技術入股方式訂立的合同,可按技術轉讓合同認定登記。以技術轉讓為內容的技術承包合同,可根據承包項目的性質和具體技術內容確定合同的類型,并予以認定登記。
(四)當事人就植物新品種權轉讓和實施許可、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轉讓與許可訂立的合同,按技術轉讓合同認定登記。
二、申請材料
(一)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交合同的書面文本。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當事人一并出具與該合同有關的證明文件。
(二)法人、其他組織的內部職能機構或課題組訂立的技術轉讓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在申請認定登記時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組織負責人的書面授權證明。
(三)其標的涉及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植物新品種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的,當事人應當提交相應的知識產權權利證書復印件。
(四)其標的涉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可以提示當事人提供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明的復印件。
三、申請要求
(一)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轉讓合同應當是依法已經生效的合同。當事人為法人的,應當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人員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為其他組織的,應當有該組織負責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組織的印章。印章不齊備或者印章與書寫名稱不一致的,不予登記。
(二)其技術標的或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和限制性要求。
(三)合同標的涉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投產前需經有關部門審批或領取生產許可證的產品技術,當事人應當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xù)或生產許可證后,持合同文本及有關批準文件申請認定登記。
四、認定條件
(一)一般條件
1、合同標的為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已經掌握的技術成果,包括發(fā)明創(chuàng)造專利、技術秘密及其他知識產權成果;
2、合同標的具有完整性和實用性,相關技術內容應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品種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
3、當事人對合同標的有明確的知識產權權屬約定。
(二)如果合同標的為技術秘密的,該項技術秘密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不為公眾所知悉;
2、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
3、具有實用性;
4、權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技術秘密可以含有公知技術成份或者部分公知技術的組合。但其全部或者實質性部分已經公開,即可以直接從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應認定為技術轉讓合同。
(三)不認定登記為技術轉讓合同的情形
1、合同下列主要條款不明確的,不予登記:
(1)合同主體不明確的;
(2)合同標的不明確,不能使登記人員了解其技術內容的;
(3)合同價款、報酬、使用費等約定不明確的。
2、約定擔保條款(定金、抵押、保證等)并以此為合同成立條件的合同,申請認定登記時當事人擔保義務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記。
3、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合同名稱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系不一致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要求當事人補正后重新申請認定登記而拒不補正的,不予登記。
4、合同條款含有下列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等不合理限制條款的,不予登記:
(1)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標的技術的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fā)的;
(2)一方強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標的基礎上研究開發(fā)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識產權獨占回授的:
(3)一方限制另一方從其他渠道吸收競爭技術的:
(4)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據市場需求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秘密的。
5、合同標的為進入公有領域的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等(如專利權或有關知識產權已經終止的技術成果),或者技術秘密轉讓未約定使用權、轉讓權歸屬的,不應認定為技術轉讓合同。以上合同標的符合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條件的,可由當事人補正后,按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重新申請認定登記。
6、合同標的僅為高新技術產品交易,不包含技術轉讓成份的,不應認定為技術轉讓合同。隨高新技術產品提供用戶的有關產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業(yè)性說明材料,也不屬于技術成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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