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匯總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賣方:
買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移動電話機名稱:
┌───┬─────┬─────┬─────┬─────┬───┬───┬───┬────┐
│ │ 名稱 │品牌及型號│出廠機身串│進網標志擾│ 產地 │ 數量 │ 單價 │三包期限│
│ │ │ │號附件序號│ 碼號 │ │ │ │ │
├───┼─────┼─────┼─────┼─────┼───┼───┼───┼────┤
│ 主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隨機配│ │ │ │ │ │ │ │ │
│ 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金額(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 │
└────────────────────────────────────────────┘
第二條 交貨地點:簽約地點/交貨時間:即時/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現金/支票/付款時間:即時/貨到付款
第四條 驗收:
(一)賣方向買方說明商品,核對移動電話機主機身號(imei串號)和進網標志、隨機配件的出廠序號(批號)、產品商標和型號,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保證商品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明示的配件和產品和質量狀況,經買方確認,當面向買方交驗商品,
(二)對于移動電話機的數量顏色型號(含隨機配件)、外觀有異的,買方有交貨時當場提出。
第五條 質量標準及三包規定:
(一) 質量標準:
(二) 三包規定:
1、主機在三包有效期內出現質量問題,賣方負責在___日內免費維護、修理,并保證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
2、商品自售出之日起___日內,主機出現性能故障時,買方可選擇換貨或修理。買方要求換貨時,賣方負責為買方調換新的同型號同規格商品;無同型號同規格商品時,買方可選擇換貨或退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3、三包有效期內,主機出現性能故障,經兩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憑修理記錄,賣方負責免費為買方調換新的商品。換貨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賣方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注明更換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4、三包有效期內,配件出現性能故障,經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賣方負責免費為買方退貨,并按當時的配件單獨銷售價格一次性退款。
5、對于其他質量問題涉及三包的,按照《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辦理。
以上關于時間的雙方約定,不得低于國家法定時間的規定。
第六條 在三包范圍外,下列情況可以實行合理收費修理:
(一) 超過三包有效期的;
(二) 未按三包使用說明的要求使用、維護、保管而造成損壞的;
(三) 未按指定維修單位維修、拆動造成損壞的;
(四) 擅自涂改或無有效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的(能夠證明該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
(五) 三包憑證上的產品型號或編號與商品實物不相符合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 一方遲延交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合同總價的___%的違約金;
(二) _________ 。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買、賣雙方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 買方:
電話: 電話:
住所: 住所:
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武漢市通信管理局
監制
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吉林省稻谷買賣合同
賣 方(甲方)····
買 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稻谷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品種、數量、等級
品 種:··· ·,吉林省稻谷買賣合同。
數 量:··· ··。
等 級:··· ··。
生產年份:··· ··。
縫口標準:· ···。
第二條 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 ·。
第三條 包裝
包裝要求:·· ··。
包裝費用由 方承擔。
第四條 價款
單 價:·· 元/公斤。
總價款:·· 元。
第五條 交付方式
1.時間與數量
(1)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 公斤。
(2)··· ····。
2.方式
按照下列第 項方式執行:
(1)乙方自行提貨。
(2)甲方按照約定的地點 ····交貨。
(3)其他:··· ····。
3.運輸費用
運輸費用 元/噸,由 方承擔。
第六條 驗收
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標準進行驗收,并開具驗收單。對驗收結果有異議的以權威機構檢測的結果為準,檢測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價款支付
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價款。
1.即時結清。
2.乙方在稻谷交付后&nbs; 內結清,合同范本《吉林省稻谷買賣合同》。
3.其他方式:· ·····。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少交或乙方少收合同約定稻谷數量的,應向對方支付少交或少收稻谷價款 %的違約金。
2.甲方遲延交貨或乙方遲延提貨的,每遲延一日,按合同價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逾期支付價款的,應當按照逾期支付價款每日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交付的稻谷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調換,由此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5.其他違約責任:··· ··。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者申請工商部門調解解決;或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交工商部門備案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簽字)· 乙 方(蓋章簽字)
住 所· ·住 所· ·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hetong/42562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