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買賣合同合集十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買賣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買賣合同 篇1
名稱:__________ 計量單位: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
生產廠:________ 牌號商標: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調撥通知書編號:_____字號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元)
總金額(元)
交(提)貨時間
備注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1.本合同按(___________)、(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及有關民爆器材管理規定執行。
5.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6.結算方式及期限:
7.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費用負擔:
2.質量要求、質量標準:
8.違約責任:
3.交(提)貨地點、方式:
9.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
10.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發貨單位:
需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發貨單位:
物資主管部門簽證意見
簽證部門(章)
(簽證不收費)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買賣合同 篇2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買賣合同 篇3
一、買方在簽訂和履行買賣合同時應注意的問題:
1、確定賣方提供的標的物有無權利瑕疵
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權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對標的物主張權利,買方不能取得所有權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權。為保證買方能夠取得不受爭議的財產,買方必須要求賣方在訂立合同時提前說明,該出賣物是其擁有所有權和合法處分權的財產,如果賣方未將標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權利的情形預先告知買方,則買方有權請求降低價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2、確定標的物有無質量缺陷
賣方出賣的標的物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當事人的約不定期,如果標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檢查即可發現的缺陷),買方應于接受標的物的當時提出;如果標的物有隱蔽缺陷(即需要經過技術鑒定或在物的使用過程中才能發現的缺陷),買方應于規定的期限內提出。賣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缺陷,買方有權拒收。買方已接受的,賣方應根據情況承擔降價、修理、更換、退貨、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責任。但是,如果賣方在訂立買賣合同時已對標的物的缺陷作了聲明,或買方知道標的物的缺陷而愿意購買,則賣方對標的物的缺陷不負責任。
3、敦促賣方按約定和法律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完整地交付標的物和辦理有關手續。例如對于房產、機動車輛、船舶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4、對對方當事人簽約資格進行審查
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應具有簽約資格,否則,即使簽訂了合同,也是無效的。所以,在簽約時,應調查對方的資信情況。首先,可以通過有關機關和銀行等單位進行了解,確定對方的主體資格。其次,應當要求對方出示有關法律文件,證明其合法資格,如執照等等。具體到簽約的身份問題,應要求其出具有效的授權證明,如委托書等,以了解對方的合法身份和權限范圍。
審查對方當事人的簽約資格,要嚴肅認真的了解對方的企業信譽及其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切不可草率行事,以免上當受騙。
5、欺詐防范
有些簽約人不僅在身份上有可能進行欺詐,還有可能在合同中故意設置陷井,進行詐騙。所以,談判者在最后審查合同時.應結合談判原始文件,看是否有遺漏、不一致,相抵觸或真實確認談判原意之處.并且要審查合同的文字.看它是否準確,明了地表達了意思。對那些重要項目談判所訂的合同,不僅談判人員應反復審查,還應交由有關專家審查.加法律專家、語言專家、相關專家等,從各個角度嚴格把合同關,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6、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這也就是對合同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可以從下面幾個角度進行考慮。首先,此次的談判活動是否完備。其次,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有無與法律、法規或國際慣例相悖之處。
如果此次談判活動或程序上有問題應立即糾正,手續不全的應立即補辦,否則合同即使簽署也是無效的,有的還會產生不應有的法律后果。如果合同內容上與相關法律法規或國際慣例相違背,應立即刪改、否則合同也難以成立。
7、條款是否完備
合同中的條款應該具體詳細,并具備合同能夠成立的主要條款,如標的、價格、數量、合同的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等等。另外,合同的普通條款也很重要,只有在合同具備起碼的條文后,才能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對于合同的履行,避免爭議的發生均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8、合同是否有效
對合同簽訂是否有效進行審查,有兩個角度,一是談判者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格,是否經過合法授權,以及權力范圍如何、這在前面已經講過。二是合同本身的內容有無前后矛盾,相互沖突的部分,如有,必須及時修改、調整、否則便會影響條文的效力。
二、賣方在簽訂和履行買賣合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主動明確價格條款。價格是買賣合同的一項重要條款。如果價格條款沒有或不明確,買方付款就沒有標準,沒有依據,很容易發生糾紛。
2、敦促買方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價款。在即時清結的買賣合同中,買方應按規定支付價款,否則,可要求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3、敦促買方接受標的物。一般來說,買方訂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取得標的物,買方會按約定接合同的約定及時接受標的物這會給賣方造成不利。賣方若遇買方無故拒不接受標的物或由于買方的原因無法交付的情況,為終結買賣關系也可將標的'物交公證機關或有關單位提存。
三、簽訂買賣合同的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買賣合同主體如何明確?
在簽訂買賣合同中,應先審查買賣雙方的名稱、地址、身份信息等資料是否真實,合同雙方是否具有簽約的權限。首先,簽訂主體只有真實存在,在發生糾紛時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如果當事人提供的是虛假信息,如虛假的公司名稱、虛假的身份信息等,則可能有發生糾紛時無法向一方主張權利等法律風險。其次,如果當事人無權簽約,則所簽合同的效力則存在不被承認的風險,這里主要針對的是作為買賣合同的賣方,如合同中的賣方對所出賣的標的物,不具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則其與買方所簽訂的合同屬無效的合同或效力待定的合同,一旦出現這種情況,作為買方,則喪失了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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