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員):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決定聘用乙方擔任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保安人員的工作職責
1、保安人員必須服從校方提出的安全保衛要求和門衛管理制度。
2、保安人員應樹立高度責任感,對學校安全保衛負責。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門房管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3、保安人員要認真做好守護目標的防火、防盜,負責校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如發生案件應立即報告110,保護好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
4、保安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記錄。地點在校保安值班室。
5、保安人員必須對校內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巡查,做好防盜工作。
6、保安人員要本著對學校安全負責的精神,按學校規定,定時開關校大門,上課或課間休息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讓學生隨便進出校門。若學生請假提前離校的,必須持有學校專用的請假單。否則一律不得放行,杜絕發生因學生逃學而在校外發生的安全事故。發現學生通過非正常途徑離開學校應及時勸阻、教育,并立即報告。
7、保安人員對未佩戴校卡學生有權不讓其進入校園。上課時間(包含晚自習)因遲到要進入校園的學生,必須在確認學生身份后才可進入,并做好登記工作。對騎車、溜車、穿拖鞋、染發、衣冠不整、穿奇裝異服、帶早餐、進入校園、通過通透圍墻購買物品學生應及時加以制止,勸其立即糾正或通過班主任要求學生限時糾正。
8、非學校師生原則上不得進入學校。外來人員來訪確需進入者,按要求填寫好登記表方可進入校內。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uyonghetong/2561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