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住址:
雙方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所屬店內做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該崗位職責如下:甲方可以根據其人事制度、經營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乙方愿意服從。
三、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經營及業務的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2.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在以下地點工作: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臨時在以上工作地點之外工作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每月休息日 天,每天工作八個小時。休息日的選擇應當不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休息的前一日須向甲方說明,不得隨意休息。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工作時間:夏季為早8:00-----晚18:00【含午飯時間】;冬季早8:00----晚17:30【含午飯時間】。
五、勞動報酬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1、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后,乙方月工資為 元。為了保證乙方在工期間甲方商品及利益,乙方在試用期結束后應向甲方繳納保證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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