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貧困林場脫貧工作總結一:
按照《國家林業局辦公室 中國農林水利工會全國委員會關于召開全國國有林場幫扶工作經驗交流會的通知》要求,現將我省國有林場扶貧工作有關情況簡要總結如下:
一、國有林場基本情況
截至20**年,云南省有國有林場190個(在國家林業局備案的國有林場有174個),以事業性質為主,其中省屬的有1個(金殿林場),州市屬的有12個,其余為縣屬林場。全省國有林場在職職工5841人,離退休職工3169人(其中離休23人,退休3307人),外聘臨時工1603人。
全省國有林場經營面積5267.46萬畝,其中林業用地面積4715.08萬畝,占89.5%,非林業用地面積552.38萬畝,占10.5%。林業用地面積按權屬分,國有林面積3440.26萬畝,占73%,集體林面積1274.82萬畝,占27%。國有林場國有林面積占全省國有林面積的44%。
全省國有林場林業用地面積按兩類林劃分,公益林面積3721.7萬畝(其中國家重點公益林2687.08萬畝,省級公益林966.91萬畝,其他公益林67.71萬畝),占78.9%,商品林面積993.02萬畝,占21.1%。林業用地中,有林地面積4177.35萬畝,蓄積8310.4萬立方米(其中天然林面積3463.24萬畝,蓄積5794.51萬方方米;人工林面積534.11萬畝,蓄積2515.89萬立方米)。
云南省國有林場大部分建立于上世紀50、60年代,建立初期主要以開展人工造林、恢復森林植被,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為主要目的,在先生產、后建設的艱苦條件下,通過組建國有林場,實施大規模的人工造林,快速扭轉了長江、珠江、瀾滄江、紅河、怒江等國際國內重要江河流域上游或源頭生態環境日益惡化的被動局面,為全省乃至全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
二、主要成效和做法
(一)主要成效
1998年—20**年國家和省級共安排我省國有林場扶貧資金9890萬元,其中:中央資金8500萬元,省級配套**90萬元。累計扶持126個國有林場實施扶貧項目287個(20**年度國家下達我省1211萬元扶貧項目資金,目前正在商省級財政部門分解下達中)。
初步統計,2006年—20**年,我省國有林場扶貧項目共新建、維修林區道路2648千米,新建、維修林區管護用房50153平方米,修建防火通道80千米,新建林區蓄水池2726立方米、引水管道98千米,新修通訊線路7千米、通電線路6千米,扶持發展紅豆杉、八角、桃等速生豐產林和特色經濟林,以及草果、石斛、重樓等林下藥材和花卉基地53630畝,建設苗木基地2780畝。
通過國有貧困林場扶貧項目的實施,我省國有貧困林場林區基礎設施條件有了明顯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得到了有效改善,林場發展后勁和職工增收渠道不斷拓展,林區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生活質量明顯提高,激發了職工工作熱情,林場職工社會地位明顯提高,為職工隊伍的穩定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扶貧項目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為加快國有貧困林場脫貧步伐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強管理,確保項目建設成效。各級國有貧困林場主管部門嚴格按照《國有林場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成立扶貧項目領導小組,規范項目管理,確保項目建設符合國有貧困林場扶貧項目管理要求;認真組織項目申報,嚴格篩選扶貧項目,會同財政部門一起規范下達項目建設內容和資金計劃,并按照實施方案組織省級抽查;嚴把作業設計審批關,確保項目按下達的投資計劃實施,確保項目工程按期完成;嚴格資金管理,實行專帳核算、專款專用,確保扶貧資金安全運行;及時組織項目竣工驗收,確保扶貧項目投資效益充分發揮。同時,積極爭取配套資金。一方面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扶貧資金,另一方面努力創造條件爭取各級財政投入配套資金加大投入,并注重創新機制,充分調動職工積極性,組織林場職工投勞投物,確保扶貧項目圓滿實施并收到實效。
二是強化培訓,不斷提高隊伍素質。在積極組織參加國家舉辦的國有林場場長培訓班和國有林場職業技能競賽等活動的同時,有條件的國有林場組織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林場職工培訓和技能大賽,為提高林場職工隊伍素質、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探索了有效途徑。20**年省林業廳組織昆明、紅河、保山等州市4個國有林場派出10名人員到四川省綿陽食用菌研究所培訓學習羊肚菌林下種植技術。
三是加強調研,為深化改革做準備。我省多數國有林場在天保工程實施以前,主要以采伐木材為主,銷售木材收入成為林場的主要收入。天保工程實施后,天保工程區的林場轉向以培育資源和管護森林為主,很多林場靠天保工程資金維持生活遠遠不夠。在新形勢下,不斷深化國有林場改革,轉換經營模式,創新經營機制尤為迫切。為使國有林場盡快走出困境,我省在國家林業局、國家發改委等部委的指導幫助下,多次組織專題調研,并召開專門會議研究部署國有林場分類經營和轉換經營機制工作。在國家尚未出臺《關于加快國有林場改革的實施意見》的情況下,我省在大量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先后向國家林業局上報了《云南省國有林場債務情況的調查報告》、《云南省國有林場轉讓租賃情況的報告》、《云南省林業廳關于國有林場職工最低生活保障情況的調研報告》、《云南省林業廳關于全省國有林場職工參加社會保險情況的調研報告》、《云南省20**年國有林場改革調研報告》、《云南省林業廳關于國有林場改革發展的調研報告》、《云南省林業廳關于國有林場森林經營方案編制情況的調研報告》,做了大量前期準備工作。
四是盤活資產,增加林場和職工收入。我省部分林場結合自身的實際,以承包、租賃等方式,將一些空閑的房屋或其它固定資產租賃、承包給有能力,愿意干的職工或其他客商經營,進行自主經營,自我發展。單位收取租金和以減少發放職工工資或不發工資的形式進行現有資產盤活。如:保山市騰沖縣古永林場根據林場轄區內水資源豐富,是林場除林業之外的另一天然再生資源,為充分利用水利等林區資源,先后籌集資金建成3座電站,發電量1520千瓦/小時,并開設旅館等多種經營,“十一五”以來共創收407萬元,增加了林場收入,改善了職工生活條件。
五是發揮優勢,大力發展林下經濟。各林場根據自身的地理位置和氣候特點,大力發展有良好市場前景、有良好經濟效益的經濟林果產業和養殖業。如:文山州馬關縣金城林場為改變長期以來單一經營杉木林的狀況,提高林場抗風險能力,加大了林種樹種結構調整力度。根據適地適樹的原則,目前己發展紅豆杉4000余畝,種植草果5300畝,直接受益貧困人口達267人,人均年增收629元。
六是抓住機遇,強力推進危舊房改造。在國家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我省于2010年啟動實施了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工程,2010年—20**年國家共下達我省建設任務5540戶,國家財政投入8374.5萬元,省級投入5860萬元,共涉及126個國有林場。截至20**年底,已完成危舊房改造4356戶,占總計劃任務的79%,職工住房條件有了明顯改善。
三、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一是管理體制不順,經營機制不活。我省國有林場大多分布在生態脆弱、生態區位重要的地區,多為城鎮、鄉村、庫區的水源林、江河流域的水土保持林和邊境地區國防林。國有林場一方面代表當地政府對森林資源進行管理,承擔著生態建設的任務,同時又實行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既要承擔繁重的生產經營任務,又要承擔生產生態產品的社會公益職能,這種政企不分,集經營者與管理者為一體的不足,造成了國有林場不能按照林業自身的發展規律來有效開展工作,制約了國有林場生態產品和經濟產品生產能力的充分發揮,影響了貧困林場的脫貧和發展。
二是長期以來,國家對國有林場的投入嚴重不足,對國有貧困林場的投入的扶貧資金總體上與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不相適應。國有貧困林場國有林場資金來源渠道單一,天保工程區的國有林場森林管護費主要靠天保工程項目資金維持,天保工程區以外的國有林場主要依靠少量人工商品林的采伐以及育苗、包山拾菌等維持,自身發展動力不強,造血功能較差,多數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不具備自收自支條件,生產生活條件甚至遠落后于鄰近的農村。更主要的是,長期以來,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后備資源培育嚴重不足,許多林區飲水十分困難,林區管護用房建設欠帳多、危房多,建設維修任務較重;林區道路、用電、通訊等生產條件與工作實際需要相差甚遠;林區發展林下經濟的特色明顯、潛力巨大但建設資金缺少專門渠道等等。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zongjie/4285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