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是通過搜索、整理、分析、描述數據等手段,以達到推斷所測對象的本質,甚至預測對象未來的一門綜合性科學。統計工作總結單位怎么寫?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吧?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統計工作總結單位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統計工作總結單位
一、基層基礎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調查對象的認識偏差導致配合程度偏離。一方面存在"七分統計,三分估計"的陳舊觀念依然在某些統計對象的腦海里存在,調查對象為了某種利益的驅動,導致他們對統計工作的嚴肅性和重要性產生偏見,或者怕泄露自己的實底有意虛報或瞞報,故意不提供真實的第一手統計資料,人為地造成了統計基礎資料來源的渠道受阻。另一方面基層單位報表的主動性和及時性比較差,基層源頭數據搜集難度大。每當臨近報表送審時間,縣級統計機構的工作人員就開始電話催表,一兩次還不行,得反反復復才能把報表催到手,無論是定期的報表還是抽樣調查表,催報難度及花費時間和精力遠遠大于報表錄入處理分析過程。
(二)基層統計機構力量薄弱,特別是縣、鄉鎮兩級統計機構承擔的統計任務與人員力量過分懸殊。目前縣、鄉兩級統計機構承擔了大量的統計數據收集、審核、匯總任務,特別是上級統計機構局、隊分設后,縣級統計局在原有的在職人員和工作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必須同時承擔上級局、隊安排的統計業務和調查任務,人員配備和力量與統計工作量之間矛盾日益突出。
(三)基層統計人員素質不能完全滿足統計形勢和工作任務的需要,一定程度上使基層的統計數據的質量受影響。按照統計工作對統計人員要求,真正達到會統計、會調研、會分析、會微機的"四會"標準的人員為數很不樂觀,而懂政策經濟、知法規、能統計、會預測的復合型人才更是稀少缺乏。
(四)基層經費緊張成為制約基層統計事業發展的"瓶頸"。除上級業務部門僅有的一點業務經費外,統計部門的經費主要來源于當地政府的財政資金,縣級財政以保人員工資為根本,而滿足統計基礎設施及網絡化建設的需要舉步維艱。
(五)統計執法舉步維艱。統計違法行為多發生在為單位工作的行為上,一般都是對單位進行處罰,如果某單位受到違規處理,勢必有來自各方面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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